返回第二章士绅(一)(第4/4页)  中华帝国的衰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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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989—1052)之类的士大夫强调宗族有向人们灌输儒家道德观c照顾穷人的社会责任。11世纪后,中国士绅阶层兴起便很符合上述观点。宗族通过投资共营的产业,成功资助族中应考的子弟c扶助鳏寡孤独,并通过接济贫穷族人的方法,大体上缓解了经济上的不满情绪。朝廷自然欢迎这种做法。因为如此一来,宗族既不会成为精英与地方官争夺农民控制权的工具,也不会过多地与其他宗族争夺财产和用水权,使乡村沦为宗族争端的战场。

    成功接踵而至。宗族通过共有产业日益壮大,但也反过来为积累更多财富提供了理由和资源。在其成员看来,宗族应该竭尽所能,通过在科考中分担应考者的经济压力,来增加族中正式士绅的人数。最成功的家族是那些按能力为族人分派工作的家族。22一些族人依旧务农些经商,而好读书的子弟则被鼓励争取功名,以光耀门楣。

    这不仅是一种社会荣耀,随之而来的还有政府的饷银。尽管清朝官员任期很短23,但他还是能在任期内为自己和族人大赚一笔。常规俸禄很高(18世纪,一名总督的年俸为一万八千两,约合两万三千四百银圆),此外还有众多诸如漕规(比如占部分税收的粮食税)的规费收入和各色礼品。知县的年收入为三万至四万两。比他官阶更高的那些人,正式和非正式收入就更高了。每一年,清朝的总督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捞到二十五万银圆。这些财富中的一部分会回归长年来供养该官员求学的宗族金库。许多宗族都会自动评估族中官员的财富,规定其捐献的份额,并十分期待他们贡献更多,促进宗族繁荣。这些贡献通常还包括购买“义田”。而义田的租金,便成为宗族信托收入之一。例如,19世纪晚期,苏州地区便有将近两百万亩田(约三十万英亩)属于望族。但土地并非唯一的投资方式。富户约于18世纪初加大对典当业的投入,因此,到19世纪,对农村信贷的掌控成了士绅的主要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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