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监管是由市场中需求与供给进行配置的金融服务,供给者是政府或政治家,在监管的jiāo换中他们获得金融资源或投票权;需求者是专门的利益集团,在监管中他们尽力拓展他们的经济地位,例如他们寻求直接的资金补贴,控制进入者和相关政策等。金融机构作为一个利益集团,能从控制进入权中获得利益,但限制竞争也为本应该淘汰出局的低效率的机构提供生存的可能xìng。另外,他们还进一步阐述了监管在给被监管者带来一定的好处的同时也增加了他们的成本,例如资本充足率要求从风险与收益对称的角度来看会导致资产组合的效率损失,同时因限制了资产的分散而增加风险。
经济监管理论也因缺乏对一个行业的监管方式及其预测能力的评判标准而受到批评,Fred Mchesney认为Stigler的监管租金产生模型存在几个方面的不足:首先不能解释60年代以来健康、安全、环境和消费者趋向监管的巨大浪潮;其次,监管租金产生模型将监管者当成被动的玩家,即他们通常不主动为他们自己的租金进入市场。然而经济学家通常忽略政治家要寻求选民和竞选,而要实现这些目标就是要通过立法来完成,他们会主动索取租金。此外,由于监管的需求与供给曲线似乎太难了,以至于无法计量,所以经济监管论无法被实证。
寻租理论较好地解释了政府监管与市场参与者为获得和维护经济利益行为之间的关系问题,并构成利益集团理论的重要分支和政府管制经济学的理论基础。该理论的核心是利益集团寻租行为的解释和寻租成本及其对社会福利影响的分析,主要通过竞争租金来解释政治经济中的利益集团、立法机关、监管者、选民和其他相关主体如何cāo纵民主政府以改变政治制度和政策来创造租金。该理论认为,租金的存在造成了市场的不完全竞争,而政府的经济管制进一步加剧了市场中的寻租机会,并产生了政府及其代理人的租金创造和抽租,使市场竞争更加不完全和不公平,所以通过政府监管来纠正市场失灵是理想化的、不现实的。
该理论使大家进一步认识到政府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和负面影响,但并没有提出一套比Stigler的经济监管论更加有效的政策框架,而且忽略了信息非对称和不完全的现实,过分地注重监管市场的需求面的分析,忽略了供给面的研究,这些不足都较大地限制了该理论的解释能力和应用价值。
Posner的监管税收论认为,监管实际上是通过立法的方式来重新分配社会财富,它是政府对商业活动的税收和支出的扩展,例如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监管实际上是对金融机构的一种补贴,而实行法定准备金监管是对金融机构的一种税收。很显然,Posner的税收论对于监管的理解过于狭窄,无法解释为什么政府对某些行业(如金融业)实行了比较严格的监管,而对另一些行业(如农业)则几乎没有实施监管。
捕捉论认为,监管虽然是作为维护公共利益的保障机制而被引入经济体系的,但它很快就变成了被监管者捕捉利益的工具。最初被监管者可能反对监管,当他们对立法的程序极其熟悉时,就会试图通过影响管理者的立法程序或利用行政机器给他们带来更高的收益。监管者被利用的一种情形是,监管部门和公司之间建立了密切联系和共同合作的要求。一旦监管被某一产业的利益集团所捕捉到,该产业将会变成卡特尔管理的产业。因而该理论认为,政府应该放弃对行业的监管。捕捉论虽然最早用利益集团对政府决策的影响来解释监管过程,但它只强调监管被生产者利用的特征,而忽略了解释为什么需要政府监管的原因。
社会契约论由Goldberg Victor于1976年提出。该理论的核心是将监管当局作为消费者的代理人,与生产者签订长期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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