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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政策xìng金融机构一般充当“最后贷款人”或“最终偿债人”的角色。⑤依据某种特定的法律法规。由于政策xìng金融机构种类繁多,其宗旨、经营目标、业务领域与业务方式各异,所以它一般不受普通银行法的制约,而是各自按照特定的单一法律或法规开展活动。

    从上述政策xìng金融及其机构的定义和特征我们可以看出,政策xìng金融除了具有与商业xìng金融相同或类似的功能,即金融中介的功能以外,还具有其特殊的功能。具体有如下几点:①对一国的基础产业和薄弱产业进行直接扶植与强力推进的功能。②以市场经济为前提,对以商业xìng金融为主体的金融体系的运行有补充与辅助的功能。③政策xìng金融机构的直接融资对以商业利润为动机的民间投资有诱导、引发或促其扩张的功能。④政策xìng金融可以利用其在特定领域或行业融资的丰富经验和专业人才,对相关产业或企业提供全面而地道的服务,从而具有服务与协调的功能。

    我国的政策xìng金融机构——政策xìng银行的组建始于1994年,目前共有三家: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办理国家重点建设贷款的贴息业务。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主要任务,是为大型机电成套设备进出口提供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为商业银行的成套机电产品出口信贷办理贴息及出口信用担保。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承担国家粮棉油储备和农副产品合同收购、农业开发等业务中的政策xìng贷款,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及监督使用。三家政策xìng银行的任务不同,分工明确,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品众多、地域辽阔和潜力巨大的发展中国家,未来政策xìng银行发挥作用的空间将是十分广阔的。

    附录:

    一类新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

    2003年10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颁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国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有关承诺,规范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管理的重要举措。《办法》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汽车金融公司作为一类新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国即将诞生,将对促进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开放与规范发展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办法》是在我国加入世贸承诺允许设立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大背景下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充分体现了加入世贸承诺的有关要求,为履行承诺提供了法律保障。一是体现国民待遇原则。《办法》在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的准入条件、业务范围及相关管理等各方面的要求,对中外企业一视同仁,同等对待。二是体现审慎xìng原则。借鉴国外同类机构经营管理的经验教训,着眼于我国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刚刚起步、现阶段整体信用状况、金融监管和金融企业风险管理与控制的能力,《办法》在机构准入资质要求、业务范围以及监管要求等方面作出了切合实际的审慎xìng规定。三是体现透明度原则。《办法》制定中,通过多种方式,如发布公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等,提高立法透明度,为中外各方广泛参与提供了条件。

    近年来,我国汽车产业一直保持着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汽车消费市场显现出巨大潜力,汽车消费信贷在培育和促进我国汽车消费市场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自1998年商业银行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业务以来,业务发展呈现出迅猛发展势头。截至2002年12月,我国个人汽车贷款余额达1150亿元,比1998年的4亿元增长了286倍。今年也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但应当看到,我国的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现有贷款规模远不能满足汽车消费市场的需要,而且业务主体单一,开办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主要是商业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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