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离城的时候,还没忘记自己救回的雪豹。
经过半个多月的调养,雪豹渐渐恢复了一丝生气,眼珠愈发鲜红,时常獠牙开合,吓得其他哨骑都不敢接近。
唯独面对黎牧时,雪豹格外温顺,仿佛一只家猫。每当黎牧靠近,它总是伸着湿润的遍布倒刺的舌头,轻轻舔着前者破旧的长靴子。黎牧试着抬手碰上雪豹的前足和背部,在粗硬的白毛上抚摸着,雪豹也一直低声呜咽回应。
“总有一天它会咬死你的。”樊褚定下结论,并且深信不疑。
然而黎牧甚至都没有使用过从柔然人身上得到的口哨,这只雪豹就乖顺地像是生来就认识他。
但也仅是对他温顺而已。
樊褚一旦出现在雪豹的视野里,它就起身低吼,血红的眸子死死盯着队正,直到樊褚愤愤离开后,它才平静下来。
灰靴子看到这情形,幸灾乐祸地道,“在咬死队正之前,它会先咬死大人你。”
“咬死我?”樊褚叫骂着,“弓箭拿来,我先射死这没娘养的畜生!”
但既没人给他弓箭,他也没有主动去寻找。
雪豹就这样留在哨骑营的马厩旁,黎牧有时候会要来哨骑们带回的猎物内脏,更多时候,他不得不北上打猎。雪豹的食量比黎牧想象中的更为可怕,他找来斑鸠c灰兔c雪雀,这些还不够它塞牙缝。
直到某天他靠在雪豹旁边吃着晚饭,后者突然将头伸进他的木碗里。
从这时开始,他才明白雪豹并不是只吃肉食,它更爱吃菽草,这是一种在塞外雪岭上很容易找到的野草。镇兵们经常将它们的根部切下来煮汤,而雪豹会连叶带根一起享用。
“我们要去城外多久?”他问樊褚。
“一晚上,”队正回答道,“但我巴不得死在姐儿的身上。”
于是黎牧将整筐的菽草都倒在雪豹身旁。
樊褚换上一身稍微干净点的皮甲,没有披白氅,“她们住在羌老的酒馆里,那里暖和得跟盛夏一样。”
羌老是城外唯一一座酒栈的主人,镇兵们经常会委托有机会出城的同袍去找羌老买酒。与其说那里是酒栈,倒不如说是仓库,黎牧去过一回,没有桌椅,只有满屋的酒坛,倒是后院的里屋摆了几张木床,以供来往的使者居住。
“我一直很好奇,”黎牧道,“羌老只有一个人,他是怎么把酒带过来的?每个月镇兵出去买的酒,都够把他的房子挤满了。”“他有很多儿子。”
“儿子?”
樊褚吹着胡须,神秘兮兮地道,“据说羌老会法术,屋子底下爬满了老鼠,正是这些老鼠帮他带回的酒。”
“那他为何不直接让老鼠去偷钱?”
“这倒也是,”樊褚眨了眨眼,忽然发现羌老可能是年纪太大了,以至于想不通钱怎么才来得快,“我要是会法术,肯定变出一堆女人来,日夜享受齐人之福我为何不多娶几个老婆呢?”
黎牧打断了他的思绪,“但你一个也没有。”
队正看到他正将长剑插在腰间,不由失笑道,“你用不上武器的,没人会在羌老的酒栈里惹是生非。相反,到时候你身下会有根玩意比铁剑还硬,你想捅多久都可以。”
黎牧还是固执的带上了剑。
唯有长剑在身,才能令他安心。
酒栈离怀荒镇不远,他们骑着马,不到片刻就抵达目的地。
五辆敞篷马车停在酒栈外,还有更多的坐骑。
二十来个穿着灰袍子的囚犯蜷缩着蹲在马车旁,于寒风中瑟瑟发抖,而四名穿着州兵布甲的武士守在附近,一边饮酒,一边说着粗言秽语。当看到樊褚二人靠近时,一个武士上前拦住了他们,“什么人?”
“怀荒镇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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