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一章 豪强之患(第3/5页)  春秋英雄志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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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警局,又是笔录又是什么,烦得要死,你说你惹谁了?

    目睹了整件事情发生的作者,也不会出面帮助外国人,而是将此事写成文章,发表在《读者》上,探寻我们失去的礼仪。

    两个抽烟的乘客,就属于最不入流的恶霸,妨碍社会秩序。只要群起指责,或是叫来乘警,是有可能将他们制服的,只是大家都不愿意,就算在外国人出面的时候,大家依旧是看戏的样子,内心里渴望外国人出面教训他们一顿,眼神中带着鼓励,却绝不参与。

    沉默的大多数,你我都是。

    很多人都在竭力避免麻烦,谁有那么多时间精力应付层出不穷的事。一切都在于,社会中寻求公道的成本过高。

    曾经有一个校园欺凌的案子,父亲为儿子寻求公道,将校园内欺负自己儿子的人告上法庭。

    父亲在法庭之上,坚持声称,他们长久以来的欺凌,已经对孩子身心造成极严重的影响。

    关键这是心理影响,法官也没有判断依据,于是便派遣了一个法官和助理去上海,约好时间让心理专家对孩子进行专业判断,拿到依据之后再返回去。

    我问助理,你们在上海住的如何?

    他说:住宿费标准是500一间,从周三到周日,两个人各一个单间。

    我:那为什么两个人?

    他:两人为公嘛。

    我:我出差都是和同事住一起,你们为什么不住在一起呢,还能省些钱?

    他:外出本就没人愿意,住的差更没人愿意出来了。我们公务只有周四一天,后面几天在上海访亲友,回去报销,所以你看我在上海上学,我来了,我同事在上海有战友,他也来了。

    我:这笔钱是谁出,是原告吗?

    他摇摇头:怎么会,原告只要出自己和孩子的差旅费就好,我们的是单位报销。

    我:那原告赢了,这笔钱肯定要被告出了。

    他:嗯,也差不多。如果鉴定,欺凌确实对孩子造成影响,那么被告肯定要进行相应赔偿的。

    我感叹:其实现在也公道了啊,要是以前,这笔钱肯定要原告出,还要给你们点辛苦钱。不过,这压力却转嫁在纳税人身上……

    他:这倒也是,你觉得怎么才好?

    我:现在网络这么发达,可否进行网络鉴定,这样能省不少钱。

    我原本想说,让打官司输的一方来出差旅费的,可是转念一想,又不对。

    原告方,儿子被欺负本就不爽,搁置工作花钱为儿子讨公道,还远赴上海,本就不容易,成本极高,要是鉴定成功,算是讨回了公道,要是不成功呢?

    不成功,还让人家报销法官的差旅费。人家会想,在那边做事就一天,你却住这么久,我凭什么都报销啊。

    提高原告的诉讼成本,本就是极不可取的。

    那让被告出呢?

    被告自然也抱怨,凭什么我来!

    想来想去,只有法院自己出。

    认真研究法院的整套程序,发现并非完美,但却是对各方最公道的,也是可持续的,所以能执行下去。

    将来的社会,会有更多的服务型机构出现,帮助人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事情,解决成本和时间的问题。

    车辆出现剐蹭,拍照片上传就好,保险公司去处理。

    遇到斗殴问题,律师会主动找到你了解情况,并且帮你应付法官、警察,解决赔偿问题。

    在列车上,你看见有人吸烟,不用直接上前交涉,打开手机在列车app上面投诉,自然会有列车员出面帮你制止,也不用和人起冲突。

    别人打你,你就往有监控的地方跑,到时候委托人自然会为你找好律师,安排你去医院做鉴定,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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