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一章 豪强之患(第2/5页)  春秋英雄志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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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正的法律,给了大家一个相对公正的渠道。我受了你欺负,你在当地势力大,我斗不过你,只好找比你更厉害的评理。你再大,总大不过法律吧。

    当然碰见那种真打得过法律的——公主、皇子、皇帝,那你只能指望强项令董宣、包拯那样的人了。

    《宰相刘罗锅》里,有一个很精彩的段子:

    刘罗锅跟乾隆讨论法律,其中有一条:掘人坟墓者死。

    刘罗锅:当初陛下为了修建陵寝,不是曾砍了明十三陵的树吗?

    乾隆一时语塞,随即大怒:好啊,你竟然扯到朕头上了,既然这么说,朕在这,你来治朕的罪,来啊。

    弹幕说,皇帝开始耍流氓了。

    皇帝耍流氓,谁也挡不住,除非你能废了他,不然他是君主,你还能如何?

    刘罗锅:微臣自然不敢。只是这律法不对,应当改一改,改成掘墓见尸者死,掘墓不见尸者,流放三千里。

    皇帝气笑了:你让朕流放自己三千里?

    刘罗锅:陛下不正是要南巡嘛,一路视察民情,两全其美,岂不美哉!

    皇帝开心了,大加赞赏,于是就此修订了律法。

    皇帝作为统治者,本身就是法律的最高意志,也常常做些知法犯法的事。可要是都乱来,岂不乱套了,于是也装装样子,不让官员们跟着放火。

    然而皇帝只是统治阶级的最高代表,统治阶级还有许多人,这些人仗着关系,比如家有免死金牌,行事也多有不法。电视剧中,包拯都不敢和免死金牌相违背,可见其威力。

    统治者们既是法律的执行者,他们制定了规矩,又是法律的违背者,因为他们利用种种影响力,抵消了法律的制裁。

    影响力大点的,亲属是内阁成员,自然无人敢惹,他们也懂规矩,平日里也犯不上得罪人。

    有人说家里开小店,附近有一ktv,里面的小弟来买烟,买完后不给钱。他母亲自然不愿意,那小弟仗着权势,将他母亲打伤住院。

    ktv的老板便提着水果前来医院探望,赔了汤药费,希望此事就此了结。

    他家本就无权无势,自然息事宁人。

    其实无论是谁当老大,都是希望和气生财的,放高利贷的也不想砍人手指,大家都按规矩来岂不很好,可是总有人不按规矩,于是不得已的时候,只能用点手段了。

    ktv老板若是那种嚣张跋扈不可一世的,惹得民怨沸腾,那么决不能长久。按照高手在民间的说法,万一惹到了某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却是隐藏极深的boss,那么就一山另有一山高了。

    小点的,无权无势,可是家中壮丁多,打架的人多,百姓们怕被报复,敢怒不敢言,这些人自然算不上入流,可也在某种程度上,属于那种让人讨厌的存在——谁会喜欢跟这类人打交道。

    一篇文章曾说:

    在火车上,一个外国人劝阻两个乘客不要吸烟,结果其中一个挑衅的一口烟喷到了他脸上。外国人耸耸肩,坐到了座位上。乘客不依不饶,走过来,又是一口烟喷到了他脸上。

    是可忍,孰不可忍。

    然而外国人还是忍了下来,起身到了其他车厢内,留下两个吸烟的乘客大笑不已。

    列车上吸烟,大家都不喜欢的,女人小孩都只能忍,然而大家都不想出面,因为生怕劝阻不成,人家动起手来,吃亏的是自己。就算叫来乘警,乘警也不过批评教育几句,对方道道歉,乘警也劝你,大过年的,都不容易,平平安安回家,少点事。

    你挨了打,满车无人援手,最后还要忍气吞声的接受道歉,对方虽然道歉,眼睛里却满是笑意,你能奈我何?

    你不依不饶,最后警察要调查,将你们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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