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农民(第4/6页)  中华帝国的衰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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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周围肥沃的三角洲和灌溉发达的平原上农业发达,靠近山区之地则多是土匪和部落原住民的天下,人烟稀少。各宗族争权夺利,各民族也纷争不断,扰得四处不得安宁。

    这些农民都是来自北方的汉人10。长江流域以北周期性的天灾和人类不断向自然施压的行为,渐渐迫使汉人离开黄河流域,向南方迁徙。比如,南宋时期便出现了一次大迁徙。不过,人口的流动往往都不易察觉。如今,历史学家们将地方志中提到的水利工程统计制表后,已经可以肯定地说,公元3世纪便有很多中国人渡过长江,进入拥有季风气候和热带丛林的南部。迁徙人数在唐朝急剧增加,到13世纪晚期达到顶峰后逐渐下降,最终在18世纪初趋于稳定。至此,中国已有略多于一半的人口,在长江以南定居。在这段漫长的时期里,民族的差异将人口分成两大区域。北方人说腔调各异的官话,而身量较小的南方人则发展出互不相通的方言,比如广东话c客家话或闽南语。宗教差异也存在。此外,华南宗族团体的规模,也比别处庞大得多。

    迁徙而来的人们在长江这头发现了一片郁郁葱葱的新天地。这里雨量充沛,年降雨量在三十至六十英寸之间。人们开拓新地(围田),修建新式堤坝,设计出脚踏式水泵,灌溉高营养的水稻。11世纪时,因为更为温和的气候使作物生长期延长了三个月,所以帝国从东南亚引进了一种新的早稻。南方的农民使用这些新种和有机肥料,每年可丰收两至三次。到14世纪,华南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农业技术,为人口激增提供了条件。当时,中国全国的总人口超过一亿人。

    虽然南方水田灌溉系统的规模比北方蓄水工程小得多,却需要更多劳力和持续的维护管理。治理黄河是国家的责任,但大多数运河c堤防和长江下游的水坝则由私人负责。在18和19世纪,此类工程由士绅负责。这些士绅并非总是大地主。然而,18世纪以前,长江三角洲水利工程的主要费用,似乎都来自靠地租为生的富裕地主。11

    那些地产曾经可能是完整的领地,但至少到明朝,它们便分成了以下几个部分:地主的房屋c其直接监管的劳动力以及由佃农耕种的边远分散之地。这种地主制在中国华南的发展与官绅阶层的兴起密切相关,这点将在下一章讲到。免除徭役是士绅的特权之一。此外,士绅的政治影响力往往也意味着他们的土地可以免缴地产税。因此,随着免税的领地越来越多,自耕农身上的负担也越来越重。于是,缴不起赋税的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将土地转让给更有影响力的地主和士绅,并成为后者的农奴或佃农。农奴和佃农的界限并不明显。一旦卖身为奴,农奴就可以像奴隶一样被买卖。而且,他们的后代往往也会继承这种身份。而佃农则跟土地为一体,可能会在土地转手时被一起卖掉。只有官宦之家才能合法地拥有农奴,但非士绅家庭也会打着收养贫苦孩子的名义暗行此事,从而拥有一批能为其耕种领地的劳动力。

    14世纪晚期,明朝第一位皇帝将长江沿岸的土地悉数充公,还给自耕农。然而,在南方士绅看来,明朝的税收系统依然存在诸多漏洞。在这种制度下,农民们再次被迫将自己的土地委托给大地主。到了16世纪,尽管经济商业化已经开始削弱这种佃农和农奴身份世代相传的体系,但佃租还是和以前一样高。随着越来越多的集镇为下层农民提供更多的交流机会,个体对屈于人下的怨恨,逐渐演变为群体对长江下游大地主的怨恨。1644年,明朝北方沦陷,南方的农奴和佃农暴动,要求撕毁他们的卖身契,或归还他们的土地。

    18世纪30年代,清朝废除农奴制。尽管佃农制依然存在,但中国华南约一半的土地,最终还是为农民所有。这也是投资农用地利润下降的结果。富人们发现,投资城市房地产或放债获得的利润更大。然而,地主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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