īn紫红山人,年半老,耳微聋,司灵山县咸埠事。与鄞友钱宝海,同室而居,分东西而睡,金栖东房,钱栖西房。
乾隆四十二年,时维夏五, 蚊蝇成市, 夕阳将颓。驱床上之蚊,而紧闭其帐。一夕,金如厕回,见帐悬钩上,疑为钱友娱玩,趋责之曰:“余耳虽聋,不闻虫音,然一蚊在床, 即不能睡。
子之玩未免过矣!”钱高声应曰:“闲则图玩,玩以取乐。余自晚辍箸以后,作书应人,未曾停笔,无暇行玩事。且启子之帐,无以取吾之乐焉,肯抉人忌而动人恼乎?”金犹疑,钱乃誓,始各就房而寝。
次早金醒,启目见床前竖一宝塔, 皆磁玻器皿堆成,约高七尺有余。毛骨悚然,急起开门,呼众友齐视。其架搭之精细,堆砌之玲珑, 虽非神工, 恰是鬼工, 莫不骇其异而讶其奇也。钱乃作诗以戏之曰:“ 邑号灵山佛国名,磁堆宝塔令人惊;从今虽把狐疑解,聋子中宵难合睛。”
此事不能辨其是鬼是邪,书之以待来者。
杏 树
浙江钱局前,有古杏二株, 大可三围。嘉庆三年, 五月五日,巳时,忽见烟从左杏树中出,初以为奇也,人皆望之。继而烟光渐大,火星直出,急扛水龙四座,吸水喷去,水愈涌而火愈炽,竟不能救。至未时而杏成灰炭矣。
夫杏xìng具火,故古人于夏时,取火于杏。今杏有三围,火xìng自旺;火由心发,水龙只可治其外,而不能息其心中之火,故烧尽耳。
虎口余生
浙宁镇海县姚墅山, 有一人, 遇大虎,爪抓其面, 走投洼下,虎含柴掩之而去。移时,若人死而复苏,虽负疼胆落,犹冀躲避逃生。抉柴撑起,急升大树上,蹲踞密叶中。见虎同一豹至,视柴开人无,虎与豹若失所望。豹即动身yù走,虎咬其尾而留之。虎乃东西四望,纵身上山,凡有凹曲之区,寻觅无踪。
虎回,豹怒目张牙, 向虎颔一口, 血流满地而死。豹即跑去。
盖虎以得人邀豹同啮,豹不见人,怨恨肆怒,故啮虎焉。若人见虎毙豹远,心宁下树,尽力负虎而归,剥皮献庙, 以作神褥;刳ròu分邻,以尝野鲜。疗伤月余乃愈,然伤虽愈而颜面五疤犹存,咸呼为虎口余生。
夫虎,兽之至烈者;人,虎之最爱者也。今已入其穴,犹得其生,是若人之必有善可录,故使虎邀豹, 得脱其灾。是虎必啖人不少,故遣豹残命耳。后闻之土人,咸称姚墅山人,贫而至孝,穷不改正,死而复生,即此报也。
某 巡 检
直隶有邑令某某者,谳狱未周,宪鞫平反, 挽情求全。上司不屑获过而致冤, 如案达部邑。令亟入京都,与曹椽吏商救。吏细阅原案,曰:“官可保,酬必重。”邑令力薄,不如所索,竟至镌级罢退。后请捐复,选至贵州黔西县。
逾年,吏亦役满议叙,选贵州巡检。束装来任,谒见堂翁,状貌似熟,而姓氏各忘。及呈履历,县阅而问曰:“ 子即昔年以某案而索重酬之某吏乎? 子之才大,可佐我而治成尽善也。”
吏面有忸怩,心起战栗。然事到其间, 只可低心小意, 倍加恭敬,以尽属僚之礼。
吏又于同寅中,问知巡检驻扎之所,衙房坍塌,烟户疏稀,前选此任者,俱馆邑城,听县差遣, 以供口腹。吏亦如前。至三朝后,堂翁正声厉色曰:“ 国家画野分区,设官定职,不能因地劣而虚之也。子其速行。吾惟秉公执政,稍迟即直揭之,毋殆后悔!”吏不敢违拗, 一骑一从,勉强至彼。非无衙署,且无胥役,遣仆税居,一无隙室,亦无庙观寺院,惟有魁星阁一座。
于是官居阁上,仆居阁下。风雨堪蔽, 腥鲜无思, 只图冬去春来,假病回籍。
忽连日大雨,夜以继朝。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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