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102 章(第2/4页)  拜占庭帝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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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敏锐xìng,是超越当代人的领袖和战士,比侠义勇敢但不稳妥的皇帝还优秀。安德罗尼库斯三世以充沛的精力统管着全局,并非没有取得一些成功,但却是坎塔库震努斯指导着国家的全部政策。随着内战的结束,皇帝到处慷慨许愿,对帝国造成巨大破坏的时期也过去了,安德罗尼库斯三世和坎塔库震努斯夺取了政权,因此,也要担负其应有的责任。在很多方面,他们沿袭了刚刚倒台的那个政府的政策。但无论如何,内战的许多恶果是无法修复的。财政需求压力甚至变得更大,在内乱时期,金币“伊颇皮隆”的价值再度下降。然而,新政府在司法改革方面显示出更突出的优势。

    图67 13世纪建立的西蒙纳斯配特拉修道院,建于330多米高的山岩上,希腊北方阿索斯圣山上有很多这类修道院,大都建筑在悬崖险峻之处,体现着拜占廷宗教观念的深刻影响  拜占廷司法腐败一直臭名昭著,因此,安德罗尼库斯二世早就打算进行司法制度改革。1296年,他在君士坦丁堡建立了由12名法官和8名教士或元老等级的贵族组成的法庭,如同最高上诉法庭,以确保司法过程的公正。但是,其结果是令人失望的,新设立的法庭信誉不足,其活动被终止。1329年,安德罗尼库斯三世设立了新的司法局,由4名成员组成,两名教士两名俗人。这4名“罗马人的最高法官”()拥有权限广泛且权力极大的多种权力,他们监管整个帝国的司法活动。但是,安德罗尼库斯三世注定要对他任命的最高法官万分失望。仅仅到了1337年,他们中就有3人被指控犯有腐败罪,并遭到罢免流放。这个重要的司法制度后来被继续使用,甚至沿用到帝国灭亡。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发生了许多变化,以适应日常司法活动的需要。4名最高大法官并不总是出庭地方司法审判,后来人们就认为他们中只要有1名法官代表他们全体做出审判就足够了,他将以他们4人的名义做决定。14世纪中期以后,帝国不同部分之间的差异变得越来越明显,这意味着,司法体制的过度集权化必须进行调整,以适应形势的变化。除了君士坦丁堡设立的几名罗马人最高法官外,也设立了地方大法官。后来在塞萨洛尼基、莫利亚和利姆诺斯都设立了各自的大法官。教士广泛地参与司法管理机构是帕列奥列格王朝时期的重要特征。教会对帝国司法体制的影响日益加强,他们除了参加帝国最高法官法庭的活动,即通常有两名教士参加外,还有教会法庭由大教长直接控制,该法庭与帝国法庭合作,通常支持后者的审判或与之共同审判。但是,偶而也出现不同审判。在危机时期,教会法庭则完全取代帝国法庭。[101]

    外部形势的主要特点是奥斯曼人在小亚细亚地区持续扩张,塞尔维亚人在马其顿继续扩张,以及希腊人和拉丁人独立小国进一步衰落。拜占廷帝国尽管在塞尔柱人帮助下也能在希腊北方地区和爱琴海上取得一些胜利,但是它仍然绝望无助地抵抗着奥斯曼人和塞尔维亚人。能够特别显示出新政府政策特征的因素,并使之可圈可点的是,坎塔库震努斯与像拜占廷帝国一样受到奥斯曼王朝扩张威胁的塞尔柱苏丹国的合作。另一方面,新政府极力摆脱与热那亚人订立的盟约,以便获得其航海和商业政策上的独立。加强帝国海军是实现这一目标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为此,造船就成为皇帝安德罗尼库斯及其“大总管”约翰坎塔库震努斯必须完成的、最重要的任务。由于国家收入根本满足不了这个要求,坎塔库震努斯和其他大贵族慷慨解囊,捐献他们的财产,以加强舰队建设。[102]结果,国家及其军队和海军力量在财政上就越来越依赖于这些帝国的大人物了。

    塞尔维亚王国势力的增强驱使拜占廷帝国和保加利亚再度相互携起手来。拜占廷内战末期时,安德罗尼库斯三世与其保加利亚女婿之间的不和,确实曾使双方边境地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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