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例如纺织品就需要这些物资作为燃料。
利皮特(1987)在否定伊赖可的观点时提出的理由是,中国的生产剩余额很高。这种理由似是而非,是站不住脚的。可用于投资的剩余与资本是投资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我已经指出,问题不仅仅是有没有可用于投资的剩余,而是把它们投资到节约人力和产生动力的技术中是否合理。中国人毕竟对跨地区的运河及其他基础设施投入了巨大的资金。我认为,伊俄可说得对:中国人具有经济理xìng,因此他们在一种中国和地区经济范围的供求视野和计算中回避了某些投资。这也肯定了我的观点:尤其在出口产业,这种经济理xìng肯定会扩展到世界范围,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地区。
也就是说,这个观点既能够和应该应用到别的地方,也能够和应该应用于世界范围。亚洲的许多生产和出口,尤其是中国丝绸生产和出口,是高劳动供给和低劳动成本条件下的高度劳动密集型产业。印度的情况也是如此,先前几个世纪的经济增长与扩张产生了类似的供求关系。在印度,也不是“停滞”,而是相反的情况——经济扩张、人口增长、甚至制度变革,总之资本积累的(正常)进程——必然导致报酬递减的开始。
(剑桥印度经济史)指出:“(在印度)劳动力极其廉价……使节省劳动的器械变得多余”(RaychaudhuriandHabib1982:295)。哈比布在别的地方(RoyandBagchi1986:6-7)也指出,印度有充裕的熟练劳动力和“技艺补偿”,因此采用节省劳动的器械就变得不经济了(尽管在该书附录第143页弓除了巴格齐的反对意见)。
因此,伊激可的思路和分析不仅可以应用于中国,也可以应用于东南亚、印度、波斯、奥斯曼帝国或其他地方——从一种世界经济的观点可以应用于任何一个地方。这也包括欧洲。在欧洲,伊俄可有关中国的劳动力剩余和资本短缺的论点(或该论点在亚洲其他地方的应用)恰好与亚当·斯密关于英国和欧洲的论点以及后来一些人关于北美的论点相反相成:劳动力短缺因而资本相对剩余。
在欧洲,较高的工资和较高的需求,再加上可以获得资本,包括从国外流入的资本,就使对节约人力的技术进行投资既合理又可行。这种论点也适用于有关动力设备的投资。英国的木炭和劳动力价格较高,因而促使人们转向煤炭和以机械为动力的生产工艺,以后即使在拥有更多的剩余劳动力和更缺少(或)非机械动力的地区,煤炭和以机械为动力的生产工艺也变得更经济了。当然,这里还要补充说的是,欧洲与中国、印度及亚洲其他部分之间在世界经济的市场上的竞争,使得这种节约人力和产生能源的技术对于欧洲人来说在经济上是合理的,但对于亚洲人来说则不是。
当收入分配不平等时,这种情况就更明显了。这时,收入金字塔的顶部不会产生降低劳动成本的强烈需求,而金字塔底部的低收入会维持工资水平或驱使工资下降。因此,收入分配越是不平等,越会阻碍节约人力机械的革新,阻碍对产生动力的工艺的投资。那么,我们对于收入分配究竟应该怎么看呢?
戈德斯通(199la)认为,无论劳动力的使用是如何组织的,农业社会的人口增长会使收入与财富越来越集中,并且会压低工资和有效需求。而且,我们已经证明,更多的货币和更多的人口也是相辅相成的。所有这些常见的原因到时就会破坏经济的活力和政治的稳定。是否有证据显示亚洲在17世纪和18世纪出现了这样一种进程呢?答案是肯定的。
确实有理由认为,正是生产和人口的长期增长本身反而促成了至少在这两个方面的增长率的低落。亚洲的证据显示,其生产和人口的增长造成了资源压力,使经济与社会都两极分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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