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能圈来天下之人的钱,给点利钱算什么?朝廷又能做多少事?就是战事的经费,多半怕也是能解决了。
“更何况朕以为,王荆公的青苗法,固然有其不当之处,可如果朝廷真的能在别人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贷给真正需要之人,这也同样可以牟利。朝廷并不完全是光付利钱出去,而是还有利钱收进来。您们说是不是?”
不要怪咱啊,后世经济学的理论讲得再好听,其实质不过就是:圈钱来花,钱再生钱,就那么回事。
“朕查阅了过去的川中交子的做法,同样还认为,这个机构更可给商人带来便利,因为郡与郡之间,他们做生意不需要再携带那么多钱。既然他们得到了便利,付一点点费用,怕也是应该的吧?”
省了那么多事,你当然应该付点好处费。
“但其中的风险,朕认为也不小,因为一旦朝廷的这个机构失去了信誉,天下立时就会大乱,故要极其慎重。”
陆夫子和老赵一躬身:“陛下思虑深远,臣所不及。”
“老师,赵爱卿,这个举措,利弊都有,但利更大。朕希望你们好好琢磨琢磨其中的诀窍。尤其是户部,更要多方细致的了解。朕以为,这个国债只是第一步,它是在为朝廷积累经验。而下一步,朕就希望朝廷要建立这样一个机构。这个机构的名称,就叫大宋钱行吧。”
兄弟我提示到这个程度,也就够了,要是你们还不领悟,兄弟我干脆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最后,帝国陛下显然是为了转变两位重臣的观念,他又说道:“二位爱卿,这里面并非全是与民在争利,在朕看来,而是有着天下的大利。你们万不可不察。”
这一回,陆秀夫与赵与珞是真的被撼住了,“圈钱”就不提了,他们根本没有想到,在这个国债的背后,陛下竟然隐藏着那么深的一个图谋。
而东没有预料到的是,帝国臣民后来并没有称此一机构为“钱行”,而是叫“宝行”。因为开始的时候,他们在哪里存、贷、兑换的,要么是“通宝”,即铜钱,要么就是“至宝”,也就是银币或金币,所以起了这个名称。
后世研究宋帝国金融发展史的学者,曾提出过这样一个看法:
由于宋帝国在北宋时期,曾有王安石于“熙宁变法”的过程中,通过“青苗法”实施过国家的“贷”;后又有景炎年间海上行朝创立了更严密的“国债”中的“借”,再加上南宋期间大规模发行货币的教训,所以它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起中央银行体系的国家。
他们指出,宋帝国在“借”、“贷”、“发行货币”三个方面所积累的经验教训,实际上当时已经使他们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在整个政府的层面上,对未来中央银行的业务和作用都有着一定了解的国家。
在他们的研究中,正是因为行朝在景炎年间、以及以后的岁月里,不断地发行了“国债”,由此所带来的民间“购买”和“兑付”问题,致使当时的帝国财政部、即户部,通过国债司,在帝国的各个郡均先后派驻了官员,并设立了相应的办事机构。而这些机构,又在客观上为它们转变为帝国中央银行在各郡的分支银行,打下了非常坚实的基础,从而后来宋帝国一举建立了整个国家的银行体系。
其它国家的学者还认为,宋帝国在放弃“交子、会子”之后,尽管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实行的是铜本位制,但他们大规模发行的第三种纸币,应当就是从景炎年间开始的“国债”。因为他们通过研究宋人留下的笔记、逸事等资料发现,当时宋帝国的民间,实际上在商业的流通中,就存在有许多使用帝国严格保兑的“国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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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搞了一章,玩笑而已,不妥之处以后再改。
多谢读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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