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章 […至恐怖]之二(第2/4页)  朒脁警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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亹亹原罪,其都无法令自身之法则与生命存在之生命感应性(神圣秩序及必然性等)之一切之生命生命存在关乎性相辅相成,这也正是生命存在之性性之特质所在,对此,我将在本文中对其进行各种角度c各种维度之阐释。也许,有人会说,既然你已确定在进化前有着类精神之存在并与恐怖及其恐怖性有着藕断丝连之关系,那何不就以此为契点来对生命进化前之生命存在之状况予以认知和阐释呢?!没错,这确是一个不错的有关之窃取方式之途径,但是,鉴于对灵魂(及其之不朽和绝对自由性)的神圣性尊重,我们最好不要以噬父和忤母的方式来获取我们之精神应该通过自身努力应获取之一切,否则,生命存在之生命进化又有何意义——对于生命之精神来说,此一点足以致命,当然,我想,精神(及其自由性)绝不会致自身之责任和使命于不顾,因为,精神(及其自由性)在生命存在之永恒性c无限性等一切上是拥有不朽之特权的。是的,精神及其自由性因着生命进化之渐进性而在不朽之特权上是有着必然性之制约的,否则,精神(及其自由性)之不朽之特权将瞬间失却意义和价值,进而使得生命进化之使命落于虚空和丧毁,这绝对不是生命所希望的,不!是绝对不应该发生的,否则,恐怕连绝对都要无顾恐怖及其恐怖性而在自己的厄恶面前一心向善了,当然,这也许是个有亵渎性的笑话,但我们决不能枉顾此笑话之所谓亵渎性真理,那绝对是罪不容赦的真理!以此,我们应该有那种自信,那就是,精神(及其自由性)所扮演之角色自然会充分施展自身所拥有之特权而在生命存在之一切方面有所建树,是的,我已经感觉到其之当仁不让和蠢蠢欲动,现在,我愿意综合精神(及其自由性)之原罪与我之原罪来协助精神(及其自由性)在其之舞台上充分的施展其之拳脚,当然,那绝非什么花拳绣腿,而是真正践行于实践的具体行动。对于这一点,也许生命进化本身会希望自己能够肆无忌惮的打通任督二脉,好在生命存在之一切之升级换代中施展拳脚c建立功勋,但是,对于生命自身来说,一方面似乎并无此种可能性;另一方面,生命未必就愿意或未必能以此种方式在生命感应性之基础上成就自身,所以,就我们而言,还是以循序渐进c归乎自然而又不失自我努力的实践并实现之。否则,生命存在之一切岂非是要平白无故的丧失掉恐怖及其恐怖性所应赋予我们之进化之愉悦性并享受之。鉴此,对于我们认识恐怖及其恐怖性有了更为明晰之必然。

    没错,精神(及其自由性)能够以贯透之方式调谐生命存在之一切之永恒性和无限性,这样,我们就可以通过精神及其自由性来对生命存在之一切之永恒性和无限性进行感知并有效将之一切纳入到生命之性宪之中,也就是说,精神及其自由性可以基于生命感应性在时空(生命存在之一切)上感知并将感知之一切形而之:正是精神及其自由性的此一特质,使得我们可以对恐怖及其恐怖性有一卓然之感知并在实践中将相关之一切神秘有效化为神圣,谁有能说生命之性宪就非是一种必然之性性呢!所以,在我们对恐怖及其恐怖性进行阐释之前,我们不妨就命运难逃恐怖及其恐怖性来释放我们之相应所激发之能量吧!因为此能量正是我们感知恐怖及其恐怖性之能量基础:现在,就让我们释放我们生命之精神自由性之能量吧!就精神及其自由性而言,只有自我盲点之制约,而无自我质性之制约,这就意味着,我们对恐怖及其恐怖性完全可以纵情想象c纵情体验c纵情释放能量,只要生命之性宪并无兴趣点化精神及其自由性之盲点之必然。让我们以精神及其自由性之名义来形而之,恐怖及其恐怖性之存在乃是毋庸置疑的,很显然,在生命存在之进化前,恐怖及其恐怖性一直都以生命之必然性潜伏在存在之中了,至于为什么那时生命对其并无有效之感知,一方面应该是因为其作为生命尚未被激活,正如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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