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55 买马 上(第3/5页)  三国之最风流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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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文直在其中活动,再加上秦干之前不是承诺的承诺:“若这些罪名皆属实,族其三属也不为错”,想必用不了多久,这个罪名也就能坐实了。至於县令朱敞会不会认可?以他对荀贞的欣赏和荀贞荀氏的背景以及新来的郡守是荀氏姻亲这种种情况来看,料来他也绝对不会节外生枝的。

    果然,三日之后,经过朱敞的亲自审问,有胡/平的人证,有“生子两头,天将二日”的“物证”,又有第三明因为受刑不过,为求早死,而承认的“罪行”口供,诸般证据齐全,算是彻底将此罪坐实,办成了“铁案”。

    县中没有杀人的权力,朱敞随即上书郡中,请郡中审核、批复。郡守阴修是荀氏的姻亲,负责审核的吏员在听说此案是由荀贞告发的后,自无拦阻之理,痛痛快快地画了一个诺。偌大的一个第三氏,加上被牵连到的宾客、亲戚、友朋,三百多人的性命,就此完结。

    当秦干再次带人,回到西乡,去朱阳里捕拿余存的第三氏族人时,整个乡里都被惊动了,围观的人足足上千。这第三氏平素跋扈乡中,民愤极大,黔首百姓们早就饱有怨言,此时才不管他们到底有没有犯下“妖言”之罪,眼见着那些往日盛气凌人的第三氏族人、宾客等一个个垂头丧气地带走时,不约而同地发出了欢呼之声。声震屋瓦,响遏行云。

    乃至有跪地叩首,高呼:“父母神明的。”“父母”,自是称呼荀贞;“神明”是夸他睿智。

    秦干轻轻叹了口气,也不知想了些什么,等到了乡界、送他的荀贞要折回乡中时,他拉住荀贞,走到一边,说道:“第三氏今番遭罪,将被族灭,也算是他们咎由自取,但是荀君,此等事可一不可二。为政之道,当在宽柔,不可一味强横严苛,更不能为求私利而给治下之民罗织罪名。要做循吏,万万不可做酷吏啊!

    “君博通今古,当知凡为酷吏者,纵有一时之快,终难以善终。前汉之苍鹰、屠伯,皆触律伏法,张汤自杀狱中,王舒温乃至族灭。本朝近人如王吉者,视事五年,杀万余人;阳球者,光和二年,迁司隶校尉,使京师威震,而皆终不免获罪身死。《诗》云:‘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君不可不引以为鉴!”

    荀贞知他必是看穿了自家陷害第三氏的伎俩,也不分辨,恭谨地垂手应诺。

    ……

    秦干是儒生,虽为门下贼曹,但并不专一行法家之事,所以对前汉至今的“酷吏”们评价不高。荀贞实际上对此是不以为然的,两汉的“酷吏”虽然行法严苛,动辄杀人上百愈千,如王舒温任河内太守时,捕郡中豪猾,连坐千余家,大者灭族,小者身诛,流血十余里,但是除了少部分之外,大部分的“酷吏”之所以这么做,都是有内在的原因的。换而言之,是客观的环境令他们不得不为之。

    汉承战国余烈,是封建社会的前期,多豪猾之民,地方上多有豪强大族、游侠亡命,一方面十分不利朝廷的集权和地方的行政,另一方面这些豪强、游侠就像第三氏一样,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欺凌百姓,鱼肉郡县的情况,面对这样的客观环境,不杀不行。

    事实上,大部分的“酷吏”都是难得的良臣,就拿秦干说的那几个人来举例:苍鹰郅都公正清廉,敢直谏,面折大臣於朝,不畏强暴,且有将帅之才,任雁门太守时,令匈奴闻风远遁,终其在任,不敢犯境,后人把他比为战国时赵国的廉颇、赵奢、李牧,称赞他是“战克之将,国之爪牙”。他说过一句名言:做官应该是“奉职死节於官下,总不顾妻子”,忠直慷慨之气扑面而来,可见其节操和为人。

    又比如阳球。阳球是渔阳人,家世大姓冠盖,文武双全,擅长击剑、骑射,刚因得罪了宦官而被处死不久。说起来,他少年时做过一件事,与许仲很相似,即他也曾为母报仇,杀过人。不过,他杀的不是屠户,而是郡吏。这个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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