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2章 龙虎相战(第4/6页)  帝国拾遗纪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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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肩而断触目惊心,都是拜李信长枪所赐。

    伤太痛,颜聚不想再回忆,一抬头就见那剑伎把剑刺进了李信肩膀。

    一片愕然,李信双手接刃做最后抵抗,王贲抡起刀背砸向蛊逢脑袋。

    李信的胳膊还没卸下来,蛊逢不肯放,直到颜聚一声咆哮:“住手!”

    蛊逢抬头望了一眼,松开手站起来,头晕目眩栽倒下去。

    太医令夏无且拎着药囊冲了过去,秦王也快步上前查看。

    夏无且验伤后回禀:“无性命之虞,能否保住一臂要看天意。”

    灭赵一战,诸小将崭露头角,论战场机谋,王贲数一,李信数二。

    读过媳妇从楚国带回秦宫的《山经》《海经》和乱七八糟的志怪书,秦王喜不自胜地说王贲是他的陆吾,李信是他的吉光,章邯是他的英招……

    陆吾,人面虎身,司天九部,乃万古一神祇;吉光,天马行空,缟身朱鬣,有旷世之潇洒。

    吉光被人断臂,秦王心痛欲狂。

    他提剑就要往蛊逢身上劈,倏忽剑光闪动,太阿被一柄剑挡了回去。

    剑主是熊忌,剑名为棠溪。

    秦王盛怒,忌嘴笨,一时口吃:“别……别杀!”

    “他差点杀了李信!”

    昌平君斥责儿子:“蓄意杀人,合该正法,忌儿休得胡闹!”

    “比武本就……本就……”

    “王贲也赢了,王贲杀人了吗?!”

    前面都是点到为止,唯独这场恶意伤人,可见蛊逢一心想要的,不过是替颜聚报断臂之仇。

    这份情谊,颜聚感受得到也不能无动于衷。

    他问秦王:“奴隶蓄意伤人,秦法如何处置?”

    奴隶?秦宫隶臣出身的赵高,得秦王应允后回答了这个问题。

    秦律,奴隶如牛马,可买卖,世代为主人私有,“盗及诸它罪,同居所当坐”。

    也就是说,奴隶作奸犯科,奴隶主连坐,反之奴隶主犯罪,奴隶却不受牵连。

    类似于牲畜犯错是主人管教不严,而主人犯罪,畜生无法干涉,所以无罪。

    颜聚跪下,将太阿的剑锋抵在自己的肩。

    “人与人的仇怨,何必畜生替罪?我是主使,该我受刑。”

    “寡人敬你是条好汉!敬他是个侠奴!敬你们主仆情深意重!”秦王叹着怜着,一剑刺穿颜聚胳膊:“可是我大秦,还有一个‘法’字!你们的侠义不能凌驾于秦法之上。”

    惩戒过颜聚,秦王开始宏篇训诫,从商君立法禁私斗说到韩非子的‘侠以武犯禁’,秦臣赵官无不洗耳恭听肃然起敬,一人例外。

    忌趴在地上敲蛊逢脑袋,翻看眼耳口鼻和伤口。

    他看夏无且忙着给李信治伤,没工夫管更多,就自己上手给包扎。

    他那么认真,认真到没有注意秦王训话完毕,更没注意到所有人都在看他,看他打了一个极其丑陋的蝴蝶结,看他抱起奴隶往太医令身边挤,那表情活像是老母鸡抱着刚下的金疙瘩。

    昌平君脑仁疼,他本来觉着蒙武家俩娃傻得很可爱,没想到自家儿子也憨得脱俗——这孽奴重情重义就是没脑子,能坑惨颜聚,也能坑死你,你还上赶着要?跟李信结怨,给秦王拆台,傻儿子哟,你是想堵死以后的路么?!

    秦王想杀蛊逢,原因很简单:小罪可恕,大罪不能,好比疯狗咬人,这狗是必须要打死的,更何况这只疯狗杀伤力惊人。

    看见忌儿这般喜欢,秦王改了主意。

    “直接处死太便宜了,就让这孽畜到你手下充个死士吧,不过——”

    秦王与忌立下两个约定:“一,他的奴籍不能赎;二,如若再犯,你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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