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觉得这有什么可代笔的。文章我或许写得不好,但心血却付出了不少。从上到下打量了她一番,目光终于落在她与刘承泽之间,恍然大悟。
刘承泽倒是见怪不怪,笑着捧了个冰碗用了一口,撂下碗方道:“你若要刘某代笔而书,那必定是想让我出丑,我哪里比得过允公子。”
周老板拢了拢衣袖道:“在你们这一辈的商贾大家之中,我最欣赏刘公子的谦逊。”瞧了一眼苏樱,“樱儿自不必说,是我看着长大的,无论如何,在女流之中,也算很是有些头脑的,一晃眼,也已到了你们携手共事的年纪了。”言罢,扬声长笑起来。
其实有时说话是不宜太有把握的,模凌两可也是一种智慧。显然,汪绎和刘承泽二人都深谙此道。汪大人一方道:“吃菜,吃菜。”刘承泽那一方便接着道:“周老板请。”便想搪塞过去。
但那周老板此行颇有些目的,哪里肯任他们二人摆布,笑嘻嘻地又将话题扯回一些,说:“樱儿虽是一代才女,但断没有京城里那些旗人格格们恃才傲物的模样,这样的品质,是好极了的。”
我其实悲切地不想接话,但见身旁的刘承泽大约是为了让我难堪而有些过意不去,面露难色,于是只能粗着嗓子赞许肯定道:“周老板此话不假,我们京城里的公子哥最敬仰苏姑娘一般的才女。”
苏樱听我这样说,反而装模作样地嗔道:“允公子谬赞了。不过樱儿以为,像允公子这样比较阴柔的男子,凡事应当沉稳一些,以免言语之间显得过于轻浮。”
阴柔这个词,我私以为运用的十分确切,我的阳刚之气的确在男子汉中显得有些过于柔弱了。我满怀感激地接受了她的肯定,顺便赞她:“苏姑娘的见地的确不愧为才女!听口音却分辨不出是何方人氏?”因怕碎发暴露出女儿家的身份,我今日头上顶的这小帽极大,此刻不得不边说边抬手挪了挪。
周老板见我如此捧场,忙着答:“樱儿生长在洛宁,是我胞姐家的女儿。”我整理过帽子,垂手时存心拍一拍刘承泽的肩膀,叹道:“甚好,甚好。”
刘承泽枉负自己从商多年的经验,只顺着我这话赞了几句“洛宁”古城,但苏小姐却品味出来爱屋及乌的细腻之情,看上去对此颇为受用。这样一来,余下的饭菜,大家吃得还算尽兴。
席面散了,待送走汪大人、周老板和貌美如花的苏姑娘后,我和刘承泽才往前堂去寻梦补和龄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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