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一些酒我就可以醉一整天,但是我常常喝的更多。如果迪尔这时候从外面进来,就会举起他日渐强壮的手把我的左脸打的变形,他的右腿也很有力,我的腹部和脑袋都着过道,只是我并不在意——他一边痛苦的殴打他的父亲,一边会尖锐的叫着,你这不穿衣服的死变态——说实话,我像一个善良人接受称赞似的,对这样的评价有点羞涩的脸红。
迪尔终归是个心软的孩子,才十六七岁吧,下不了重手:见我浑身淤青倒地不起后,会将我扶起来,拖着我往屋子里去,扔在客厅的地板上,扒开我的嘴巴往里面灌一些水,从医药箱里拿出治疗外伤的药膏,细细的给我涂上——每当他那么细心的做这些事,我总是很难伪装的毫不知情,但是随着年纪增长,我变得更加稳重而富有克制。我知道他还爱着我,我就心里高兴——做完这些,他便独自跑到楼上去,将房门锁起来。
三
我日复一日的写诗,又把它们寄出去,收件人永远是那个小偷,他叫汉森。认识汉森要从二十年前说起,那时候我还是个年轻人,不太擅长说话。为了克服这个毛病,我读了许多书,大部分是关于爱情的书,甚至曾有好几年的时间,我立志成为一个言情小说家,并为此做了许多的准备,只是后来没有成功罢了。
但是对于语言的练习我从没有停下,包括实际一些举措,譬如在某个酒吧的舞会上,我主动的搭着全场看来最漂亮的那个女孩子的肩膀,说一些称赞的话。这是我为自己布下的作业,它看起来更像一首练习的诗,那么稚嫩青涩,但非常美好。每当我的称赞起作用,我就感到开心,一种发至内心的快乐。这种感觉你不一定理解,就像你不擅长喝酒一般,而某一天酒精例外的对你不再充满敌意。事情就是这样,我每天做这样的事,说一些辞藻优美的话,有时候在酒吧,也会在街上,或者某个餐厅,你大声的称赞一个人女人,显得像一次预谋的表白。迎来的是周围许多人的掌声与女人划过你脸颊的巴掌,这看起来就像一个褒贬不一但注定成功的人生。
后来终究失败了,因为我和一个曾得到过我的赞许的女孩开始约会。那是个性感的女孩,在当地颇有些名声,她的照片有三次印在当地的小报上,照片上的她穿着总是非常少,并且总有另一个男人站在她的身边,而我不在意这些。我总是相信爱情,但是并不相信爱情属于我,既然如此,就不会为任何事感到忧虑。她叫披萨,在皇后酒吧跳脱衣舞,曾有一位著名的书法家在她的裸背上写过诗,后来她就出名了。我认识她纯属偶然,因为我并不去皇后酒吧,那里的消费太昂贵,这会让我的练习负担上额外的费用。那天我正经过,为着什么事情,却忘记了,她也恰巧从酒吧门口出来,白花花的好像刺眼的光芒一样,是我近距离见过的最美的女人,那时我的脚不听使唤,就没再走了,我的嘴巴也不听使唤,总算还是由衷的说了一句,你他妈的美爆了。
这次并不是习作,也许就因为如此,话语充满了魔力,效果显而易见,我成功了。披萨站在酒吧的门口哭的很大声,我不知道为什么,她哭起来就不能停下,好像所有伤感的往事轮番在她的脑子里表演了一场又一场,表演完的时候,已经将近十五分钟。这哭声很美,引来了许多人,甚至保安和记者都被惊动了。于是我和披萨同时上了镜,这是她的照片第四次出现在小报上,这一次她身边的男人是我。
所以我们就开始约会,只是没有确切彼此说过,我们在一起了。我们确实在一起了,我们牵着手过马路,也在河边热吻,又在她的家里完成了几次不太成功的,因为每到真正进入的时候,我总是变得既无能又可笑。所以她常常哭,一哭就停不下来,但哭过之后又变得快乐,好像整个世界都没有难过的事。她喜欢做完爱光着身子起床,打开灯又打开窗,她说窗外的猫叫声很好听,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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