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甲上镀金也,工匠一天也只能完成金丝甲上十余厘米的铁布,稀有至极,足可彰显父王贵族风范!”熊续惺骄傲地诉说这金丝甲来之不易,而到了明光铠语气一转,嘴角轻扬,不屑地说:“明光铠则为将士装备,怎配得上父王龙血凤髓?”
“惺儿,你错了。金丝甲耗财耗力,彰显的是贵族之气,过于显目反而适得其反,容易遭受针对。亲赴战场就该与将士们一样,明光铠在阳光下厮杀,胸前和背后的圆护会发出耀眼的白光,慑敌千里。‘见日之光,天下大明’,加之马蹄乱耳,铠甲乱目,我与众将同衣同心同生死,何愁此战不胜矣!”
于是,朝王穿了泯然众军的明光铠。其实他所说的容易遭受针对很大的原因是指弓箭,对手赤蛮国有位天下第一的弓箭手,百步穿杨。再穿耀眼的金丝甲就更加显眼了,方便敌人瞄准。
不过这些事情朝王自然不会在文武百官众目睽睽下讲给太子听,不然战鼓未擂,先长敌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仗还如何打?
四位将军跟随朝王出了营帐,夜色下绕了好几个营帐,长筒鞋与地面摩擦出“咯噔”的足音,因为只有五个人,还是在夜阑人静时,便有了一份空灵。
越发惨淡的月光,还能勉强衬出人的影子,树影婆娑定然是见不到了,只有黑蒙蒙的一团,像砚台上的墨水,乍一看浑然一体。
这番意境,总会给人一些感触,就像见了明月总会产生一缕思念,望了落叶总会莫名悲凉,四位将军一路都在思考朝王说的话,他说:“请四位将军即刻随我去山林营帐看一个女子!”
话语间眉头紧锁。
他们一个跟紧一个,据星将军走在最后,忽然往前一倾,耸了耸肩,人高马大,肩膀骨头竟能抵在前面据月的脖子处。
据月心领神会地回眸,步子缓下来,却故意脚踏得响了几分。聆听据月的足音,可以发现它居然还在逐步逐加响,其中包含玄机。
乌漆墨黑的夜,人与人之间的注意力本身很少,很多时候走在前面的人都是不会回头的,一是容易跌跌撞撞,二是回头了也看不清人脸,所以完全是靠身后的脚步声来辩别有没有人跟来。
而以声音辨认,就会有一个近响远轻的道理,一般来说,距离自己越近,脚步声越响;距离自己越远,脚步声越轻。
据月和据星因为有话要说,悄悄拉开了其他三人近十米,故而据星故意提高了脚步声,为的是不让朝王发现,制造出紧跟其后的假象。
朝王的多疑是出名的。据月是个很小心谨慎的人,走路的小事就可见一斑,常人能懂这个道理但却往往想不到。就像据星,原本大步流星,被据月提醒地拽了拽才学乖。
“二哥,我知道朝王要带我们见谁。”据星声线压得很低,沙哑地说了一句。
“你是说?”
“说”字被据月拖了长音,嘴巴良久才合上,诧异地看着据星。据星一向是糊里糊涂,蒙在鼓里,怎会有深思熟虑呢?
“二哥,你可记得前日京城城门口的女子?”据星继续说道,“就是我去京城那日。”
据月朝据星恶狠狠地瞪了一眼,骂道:“你是不是傻,我们又没去,谈什么记得?”
在据月不停地追问下,又一个故事慢慢浮出水面,就像天空慢慢泛了鱼肚皮,所有事物都经不起时间的浸泡。
那是前日,据星接到朝王的指令,让他一大早赶回京城,让驻守京城的李勇廷老将军带领他的勇行军支援番域,进行一场围歼战。
朝国的兵权分配制度与众不同,共有三个虎符,一个在朝王那,一个归于四位将军,由据日将军掌管,最后一个便是在李勇廷手中,其权力大小可想而知。
只有朝王的虎符与他们一方的虎符同时使用,才能调兵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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