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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争路权的爱国运动

    第二十章第四节已说到,为反对帝国主义攫夺我国铁路和矿山,在各有关省分里展开了收回利权的运动。这多半是以民族资产阶级的上层分子为首的一个运动。在清朝覆灭前最后几年间,争路权的运动在有的省分发展到了高潮,成为促进清朝统治崩溃的一个重要因素。

    光绪三十一年到三十二年间(1905-1906年),浙江省和江苏省的绅商分别集股成立了商办铁路公司,准备各自开工兴筑在江苏境内从上海到嘉兴和在浙江境内从嘉兴经杭州到宁波的铁路。英帝国主义出来干涉。它以1898年清朝的督办铁路大臣盛宣怀曾与英商怡和洋行议订过一个苏杭甬铁路的草合同为根据,认为这条铁路的权利已经让给了英国,因此要求制止商办公司修筑这条铁路。虽然盛宣怀所订的草合同内容极为含糊,而且事隔七、八年,早已说不上有什么合法的效力,但是英国公使坚持要照这个草合同办,清朝当局不敢说个不字。以庆亲王奕为首的外务部大臣们在和英国公使朱尔典商谈这个问题时说:"现在百姓多半醒悟,时势不同,今非昔比,如何能概用压力?只有遇事设法劝导,总期入和平一路,若cāo之过促,设或激成变故,亦岂各国之益?"①清朝大臣们用这种婉转陈词来使英国同意把办法稍稍改变一下,就是由英国资本家借款给邮传部,而由邮传部转借给江、浙两省的铁路公司。这样,"商办"的名义还算保持,英国资本却能通过清朝政府而cāo纵这条铁路。光绪三十三年九月为此事发出的上谕说:只有这样做,才能"以昭大信而全邦jiāo",上谕还说,已经同英国公司商量好,"仍许江浙绅商分购股票,用示体恤。"①这就分明是说,以英国资本为主,而"江浙绅商"只是被允许搭股而已。

    清朝政府轻易地屈服于英国的压力,激起了江、浙两省的铁路公司和商界、学界的强烈的抗议。他们纷纷集会,宣言反对。浙江省还成立国民拒款公会,召开全省联合大会,号召群众踊跃投资,坚持商办铁路。浙江的铁路公司经理汤寿潜致电军机处,斥责盛宣怀,要求罢他的官。朝廷反而下令,“汤寿潜着即行革职,不准干预路事”。浙江铁路公司以“全体股东”的名义宣称,汤寿潜的话不是他个人的意思,而是代表了全体股东的,并且说:公司经理是由全体股东推举出来的,朝廷无权把他革职②。可见路权问题造成了资产阶级和代表封建买办势力的清朝当权派之间的尖锐的对立。

    清朝政府这时已很懂得铁路的重要xìng,它不愿意看到在它控制以外的“商办”的铁路,因为这将使资产阶级的势力和地方势力有所增长。帝国主义者也愿意通过清朝政府来掌握中国的经济命脉。在这点上,他们的态度是一致的。所以当时的《民报》有个作者说:修铁路、开矿,“民间要求自办,政府则有驳无准,即千百中而允其一,亦未开办而先定制限,既开办而多方留难,深恐民间得其利益。若外人一要求,则写条约、盖御印,直顷刻间事耳,一切利害,皆不甚顾。”①沪杭甬铁路的上述情形,就是一个例证。

    但是民族资产阶级并没有雄厚的经济力量,他们要集合足够的资金来办铁路这样的事业是很困难的,而且上层资产阶级和封建的社会关系有密切的联系,他们所主持的铁路公司也摆脱不了腐朽的衙门习气,免不了浮支浪费、贪污中饱种种现象。从督抚以下层层地方官员也总是要chā手到这些商办的公司中来,更使这些公司难以实行资本主义的经营。江、浙的铁路公司虽然经过斗争,在一个时期内坚持了商办的xìng质,但铁路却迟迟不能建成。其他有些省份的商办铁路公司也多半是这种情形。因此清朝政府觉得有理由认为商办不如官办。光绪三十四年五月的一道上谕说:“近年各省官办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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