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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守军的战斗力,使宋军在统一战争中节节胜利。但是到宋仁宗以后,由于招募太滥,拣选不实,训练太差,使禁军的战斗力急剧下降,在与西夏进行的战争中屡屡败北。

    (4)禁军的管理

    北宋为加强禁军的管理,实行了“阶级法”、“更戍法”和一系列禁戒。

    北宋军队实行严格的等级制度,即所谓“阶级法”,在军中设立各种等级的军官,规定各级军官各司其职,并付以生杀大权,使下级不敢轻举妄动,只能绝对服从上级,以此保证严明的军纪。所以,南宋孝宗说:太祖设阶级法,“二百年军中不变乱,盖出于此”。(宋陈傅良《历代兵制》卷八)

    北宋还制定了更戍法。更戍就是定期变换禁军的戍守地区,规定除殿前司和捧日、天武两军外,自龙卫而下,都番戍各路,有事即以征讨。戍守边地的禁军,每隔一二年便要换防,互相更代。《文献通考兵考五》记载:

    五代承唐藩镇之弊,兵骄而将专,务自封殖,横猾难制。祖宗(宋太祖)初定天下,惩创其弊,分遣禁旅,戍守边地,率一二年而更。yù使往来道路,足以习劳苦,南北番戍,足以均劳逸。故将不得专其兵,而兵亦不知骄惰。

    司马光也说实行更戍法是为了使军士“均劳逸,知艰难,识战斗,习山川”(《司马温公文集》卷三七《乞罢将官札子》)。实际上,宋太祖实行更戍法最主要的目的是使驻军统兵官和地方官吏不敢互相结托,也使将不知兵,兵不知将,造成将兵分离,不致兴兵叛乱。

    在更戍法的制度下,北方禁兵往南方移屯,常常不服水土,造成部队非正常减员,削弱了战斗力。更戍法实行了100多年,直到宋神宗时,在对辽和西夏打了许多败仗之后,才慨然更制,规定禁兵不再出戍。

    为防止禁兵骄惰,北宋还制订了许多禁戒。据《武经总要》前集卷十四记载的《罚条》,就有72条之多。打架、斗殴、酗酒、敛财、逃跑、偷盗、窃造军器、私传武艺、私结义社等等都在严禁之列。对禁兵的饮食服饰也有严格规定。如禁军士兵不得衣皂,只许衣褐,且长不得过膝。葱韭不得进入军营。禁军士兵无故不得离开部队。每月领粮饷时,营在城西者,即于城东支,营在城东者,即于城西给,不许雇车或请人帮助,必须由士兵自己背负。应该说,上述规定有些内容对保证军队的良好纪律还是有积极意义的。

    (5)北宋军队的战斗编成和军阵

    北宋禁军平时分属三司,战时则由皇帝亲自任命的招讨使(都部署)征调若干军、厢以行征讨。招讨使则依具体情况将其所辖部队区分为先锋、策先锋、殿后、前阵和主力马步军等。

    先锋,即前锋部队,类似于现代的前卫部队,其军阵称先锋阵。策先锋是策应先锋的部队,在先锋阵的后面布阵,称策先锋阵。前阵是在中军大阵之前的奇兵,选精锐骑兵担任,不布阵,散处大阵前。殿后即后卫部队,在主力之后布成拒后阵。主力马步军即中军,其战斗队形为大阵或中军阵,一般成长阵(纵队)或方阵。步军qiāng刀手在前,杂以旁牌、标qiāng,阵前布以木拒马或大车,称“阵脚兵”。强弓劲弩在其后排列。“一阵开四门,骑兵居其中”,“候出战,即开门放队出”。

    由上可见,北宋军队的军阵,基本上是以中军大阵为中心,前后左右各有警卫的防御阵势,机动部队控制在大阵中心,依情况可以派队出击。对大阵之主要要求是能抗敌之“戎马突驰”。宋太宗御制的“平戎万全阵”即是北宋军阵的典型。

    “平戎万全阵”共用兵14.093万人。主力在中央排成三个方阵。每个方阵由大将一人主持,各方五里,周围20里,计7200步。每五步用战车一乘,兵士22人,共用战车1440乘,用兵士366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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