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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政权的首领,最初均是依靠部落兵起家。建立政权后,部落兵成为国家军事力量的主干,构成中军。从外表上看,这时的中军,与部落兵没有多少差别,但在xìng质上,已演化成国家的常备军。中军的家属随军,分住于各营,称为营户。屯驻于外地各军镇的外军,其家属也随军,称为镇户。外军虽不完全是本族人充当,但在胡汉分将制下,居于同一军事据点或统属于同一军将的,基本上属于同一个民族。营户和镇户,是中外军的主要兵源。他们既是兵,又是民,自己生产粮食,户籍单独编制,不归郡县管理,直接隶属于军将。军将既是他们的军事统帅,又是他们的行政长官。这些营户和镇户兼有少数民族全民皆兵和魏晋世兵制的特点。营户和镇户的成年男子,均是终身为兵,而且父死子继,兄终弟及。这反映了少数民族原有制度与中原地区制度的相互融合。

    除少数民族部族兵外,各政权中还有汉族兵,汉族兵中实行世兵制。

    各少数民族政权还通过招募、强征和收降扩充军队。

    招募的对象主要是民户。民户大部分是汉人,也包括身居内地、文化程度较高的少数民族。

    征兵是在紧急情况下临时实行的,不是常制。大战来临,国家感到兵力不足,往往下令征兵。被征士兵服役时间的长短,依战争需要而定,一般情况是战争一结束,即复员还乡。

    收编其他军事力量,特别是中原地区的坞堡力量,也是这一时期扩大兵员的一种方法。

    十六国时期汉族建立的几个政权,其兵制大体延续魏晋,不再赘述。

    注释:

    ①十六国:一成(汉)、二赵(前、后)、三秦(前、后、西)、四燕(前、后、南、北)、五凉(前、后、南、北、西)和夏。与此同时,还有冉魏、西燕、代等政权。

    第四节 南朝兵制

    东晋恭帝元熙二年(公元420年),刘裕废晋自立,建立宋,史称刘宋(公元420479年)。宋的后期,政治腐败,部将萧道成趁机取而代之,建国号齐,史称萧齐或南齐(公元479502年)。萧衍灭齐建立南梁(公元502557年)。南梁又被陈霸先取代,陈霸先建国号陈,史称南陈(公元557589年),最后被隋所灭。宋、齐、梁、陈时期,史称南朝。

    (1)刘宋兵制

    刘宋兵制承袭东晋制度,但也有不少变化。

    刘宋建国之初,刘裕亲掌兵权。在中央任用寒门出身的人为中书舍人,使之参与机要。另外还设领军将军掌内军,护军将军掌外军。内外军是以刘裕原来统率的北府兵为基础组建的,也称台军。内军担任皇帝的宿卫,外军警卫京师并随时准备出征。内外军相当于魏晋的中军。

    刘宋在京城以外的各战略要地驻有守军,由都督率领。刘裕鉴于东晋时荆、扬、徐等军事重镇的兵权未能为中央直接掌握,以致朝廷始终为这些重镇的统帅所左右,遂又走西晋的老路,以宗室诸王坐镇荆、扬等州为都督或刺史,不少都督都是十二三岁的皇子。这些皇子不能处理政务,皇帝只好派出亲信人员出任典签。典签有权监督都督、刺史的行为,成为各军镇的实际主帅。等到这些皇子长大后,都督和典签的矛盾开始尖锐起来。因为都督和刺史(出镇诸王)握有重兵,于是先后叛乱。宗室子弟之间为争夺皇位互相残杀。公元453年,宋文帝刘义隆为其长子所杀。从此,宗室内部的战争连年不断,20多年间换了六个皇帝,刘宋的统治被严重削弱,最后终于被萧齐所取代。

    刘宋的军队编制,以军为最高建制单位。军的主将称军主,副将称军副,一军大约2000人。军以下是幢,幢的长官是幢主。军的基层单位是队,队的长官是队主和队副,每队大约200人。

    刘宋的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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