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可脸颊微烫,开心不已地望着何柏琛,“何教官,许久不见,你越来越会说话了耶!”
“是啊许久不见了。”何柏琛依旧微笑,一声“是啊”说得感慨万千。
何柏琛深深地看着已是几年未见的魏可,感觉几年光阴她好像没怎么改变,她还是他印象中那个腼腆害羞的小女生
当然,她比以前更加漂亮,也更具风情。
毕竟已经是大姑娘了嘛!
“可可。”何柏琛轻唤。
“嗯?”魏可端起红酒杯轻轻喝了一口。
“咱们认识有十几年了吧?”何柏琛垂着眸,一边动作优雅地切着牛排,一边头也不抬地轻轻问道。
“十四年!”魏可毫不犹豫地给出了精准的答案。
其实这个地方之所以是他们之间的“老地方”,是因为以前这里是一个土菜馆,他们都很喜欢土菜馆里的特色菜,相聚几次后就潜移默化地把这里定为老地方了。
然后城市规划,几度变迁,最终这里变成了现在这个西餐厅。
何柏琛抬眸看她,“那依咱们的交情,你不觉得叫我‘何教官’显得太生疏了吗?”
认识十四年,她一直都是叫他“何教官”,从未改过口。
魏可微微一怔,沉默。
她轻轻抿着唇,自嘲地想,那也总比叫“何叔叔”好吧
嗯,严格说来,魏可的确该叫何柏琛一声“叔叔”。
魏可十三岁的时候,参加军训时掉入水塘,差点被淹死,万幸被当时身为教官的何柏琛所救。
次日魏世焘带着魏可到何家登门拜谢,才发现何柏琛的姐姐与魏可的大舅妈是闺蜜,而何柏琛比魏可正好大一轮,如此一来,魏可可不就得喊何柏琛一声叔叔了么。
可她从来没喊过!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也不是她没礼貌,反正就是不想喊他叔叔。
十三岁的她或许不懂爱情,但她已懂得感恩,所以她对救了自己一命的何柏琛特别特别的崇拜。
崇拜到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看着那些围绕在她的身边想要跟她谈恋爱的同龄男生们,她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何柏琛
而那些乳臭未乾的小男生又哪里经得起何柏琛的比较?当即就被她否定了。
当时她想,自己以后要找男盆友的话,一定要找一个像何教官这么帅气硬朗又不失温柔体贴的男人!
可以保护自己,可以救自己于苦难之中,还可以对自己温柔有加
在魏可的心目中,比自己大十二岁的何柏琛简直就是完美,所以她把他的电话备注成“男神”。
他成熟稳重,恬淡内敛,为人善良豁达,有担当重情义,不张狂,不蛮横,是她见过最适合做丈夫的男人。
嗯,他就是她的男神,她对他的崇拜十几年如一日,从未减少或改变。
生疏
魏可一惊,紧张地看着何柏琛,急问:“你觉得生疏吗?”
“我倒不会。”何柏琛微笑摇头。
不管她叫他什么,她都是他心目中那个惹人怜惜的小姑娘。
魏可大大地松了口气,垂下眸小声呐呐,“那就好”
“什么?”何柏琛没听清,瞅着她。
“没什么。”她抬眸与他对视,轻轻摇头,有些难为情地笑笑,“我说我喊习惯了,一时半会儿改不了了”
其实她是不知道该怎么喊他,所以才一直改不了口。
叫他全名吧,她年龄比他小辈分也比他低,不合适。
叫“柏琛”吧,那又显得太过亲昵,别说他不会答应,就连她自己都觉得恶寒。
叫“叔叔”还不如“何教官”呢!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