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大将军的意中人再一次成谜。
四十岁,不惑之年,云安曜还是云安曜,依旧是北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侯,战神,只不过,他彻底褪去了年轻时候的浮躁,由内而外地散发着一股子阳刚和沉稳。
手握二十万重兵的他在战场上的表现越来越有当年云冲的杰出风范。
容颜在变,心性在变,唯有一样习惯,数十年没变过——一旦打了胜仗,庆功之后必定会一个人骑着马去牧场,不遛马,也不做别的,就那么静静地站在同一个位置,然后眺望着某个方向,像是在等一个永远不可能归来的人。
迄今为止,持续了将近三十年,换了数十匹战马,站的却始终是同一个位置。
其间有一年,北疆政府是想把牧场改造成林场的,却被云安曜出面干预了,所以这片牧场才能存留至今。
只不过再怎么保存,都几十年过去了,地貌肯定是有所改变的,但这似乎一点都不影响他的兴致。
好似每次来牧场站一站,就能把自己得胜的喜悦与某个再也见不到的人无声倾诉出来。
五十五岁,他在大战前一夜收到家,母亲病危,第二日发挥失常,重伤倒地。
朝廷那边得到消息,很快就安排了接替人选,让人将云安曜接回京养伤安度晚年。
离开北疆的前一天,云安曜坚持要去牧场,没人敢阻拦,他牵了匹马,艰难地踩着马镫坐上去,慢慢到了常去的那片牧场,天蓝草青,雪山下的苜蓿花开得正好,远远望去,像一片紫色的雾,与三十多年前他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那么的相像。
天还是三十多年前的那片天,苜蓿花还是三十多年前那样美丽,然而三十多年前的那个人,却再也见不着了。
云安曜并不后悔没娶她,正如他心中所想,自己随时都有战死沙场的可能,并不能给她完整的一辈子,除了钱财,他什么都没法承诺,与其将来让她痛苦,还不如从一开始就断绝她的念想。
只不过他未曾想到自己陷得如此深,她走后,这片牧场成了他的执念,来这里已经成了他几十年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然而今天,要说再会了。
调转马头,正欲离开之际,草场的那头忽然有悠扬的歌声传来,云安曜僵住,慢慢回头,目光所及处,是一群洁白的羊,它们欢快地一边走一边吃草,羊群后面,是个身穿红衣的女子,她轻轻地哼着歌,面上挂着甜美的微笑。
待近了,云安曜才发现,她身上穿的,是嫁衣。
五十二岁的她,眼角已经有了细纹,精神头却极好,尤其是穿上火红的嫁衣后,似乎又回到了情愫萌动的当年,热情而美丽。
羊群在马儿跟前停下,她抬起头看他,“如果侯夫人真让你娶我,你会娶吗?”
这是三十多年前,他带她去国公府的半路上她壮着胆子问他的问题。
云安曜眼眶一下子湿了,声音艰涩地说出一个字,“会。”
方柒柒勾起唇,笑靥如花,上前两步,对他招手,“你凑近点,我有话跟你说。”
云安曜弯下身子来,她便俏皮地趁机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面上全是满足,她说,“不枉我等你到五十岁,终于等到你愿意娶我的这一天,云安曜,我没白喜欢你一场。”
他伸出手,“柒柒,跟我走吧!”
——
男人五十岁娶亲这种事,不管是在当下还是后世社会都很常见,但女人五十岁出嫁,在这里就是件稀罕事儿了。
范氏因为儿子带了媳妇回来这件事病情好转,大有痊愈之势,方柒柒是云冲看着长大的孩子,自然深知其秉性,所以知道她要与自家儿子共结连理,高兴坏了,他和老妻都是要入土的人了,还以为这辈子盼儿媳盼孙子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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