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萄干下跌43%,烟草下跌50%。

    20世纪30年代,土耳其政府实行国家主义和进口替代型经济政策(ISI),导致农作物种植结构发生改变,经济作物逐渐让位于粮食作物。19341941年,谷物种植面积从655万公顷增至820万公顷,蔬菜种植面积从41万公顷增至43万公顷,棉花种植面积从25万公顷增至33万公顷,马铃薯种植面积从5.5万公顷增至7.3万公顷。19271940年,小麦产量增长205%,大麦产量增长260%,玉米产量增长482%。随着锡瓦斯萨姆森(Sivas-Samson)铁路的开通,埃尔祖鲁姆省的谷物产量从1934年的78 000吨增至1938年的372 000吨,卡尔斯省的谷物产量从1934年的67 000吨增至1938年的264 000吨。政府向农民支付高于市场的收购价格,鼓励农民种植谷物。20世纪20年代,土耳其粮食的20%需要依靠进口。土耳其自20世纪30年代初停止从国外进口粮食,30年代后期甚至开始出口粮食。

    土地改革是中东诸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普遍现象,土耳其共和国也不例外。土耳其政府声称:农民是国家的主人,进而以农民的保护者自居。在此基础上,凯末尔强调:“首先,必须使我国不再存在没有土地的农民。比这更要紧的是制定一项法令,阻止土地的兼并,使土地的大小足以养活农民一家。有必要按土地的肥沃程度和地区内人口的密集程度对土地拥有的数量实行限制。”[2]凯末尔时代的土地改革,主要是有偿分配国有土地和移民过程中出现的无主土地,涉及范围相对有限。1924年,政府向来自巴尔干地区的农业移民出售国有土地100万公顷。19271929年,政府向无地农民分配国有土地73万公顷。19341938年,政府向无地农民分配国有土地150万公顷。根据20世纪30年代的统计数字,地产超过500公顷的大地产主418户,占农户总数的0.02%,占有耕地640万公顷,占全部耕地的3.7%;地产50500公顷的中等地产主5 764户,占农户总数的0.23%,占有耕地1 720万公顷,占全部耕地的9.96%;地产不足50公顷的农民249万户,占农户总数的99.75%,占有耕地1.49亿公顷,占全部耕地的86.34%。大地产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实行传统的分成制和分散经营的大地产,主要分布在东部内陆的落后地区;另一种是商业化经营和出口型的大地产,主要分布在爱琴海和地中海地区。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仍有300万农户缺乏足够的土地,按照分成制的传统方式租种土地。

    凯末尔主义的广泛实践,导致土耳其的城市社会在诸多方面发生变化,官员、知识分子和企业主阶层逐渐成为新政权的重要社会基础。然而,凯末尔时代土耳其的现代化实践主要局限于城市的范围,惠及乡村的改革举措甚少。以现代化重要内容之一的电气化为例:19231943年,发电量增长10倍,然而电力供应仅仅覆盖城市地区;直到1953年,在全国约4万个村落中,通电的村落寥寥无几。另一方面,凯末尔时代,政府直接控制乡村和农民;宪兵和税吏遍布各地,成为农民憎恨的对象。约占总人口80%的乡村农民,生活境况以及卫生条件和教育水平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依旧沿袭传统的习俗。在土耳其乡村,传统宗教服饰原本并不多见,fù女头戴面纱也不流行,识文断字者则寥若晨星,凯末尔主义世俗化改革的诸多举措对于乡村生活并无明显影响。凯末尔时代颁布的新法律禁止一夫多妻制,然而一夫多妻的现象在土耳其乡村屡见不鲜。20世纪30年代,政府试图在乡村推广世俗教育。然而,在土耳其共和国全部4万个自然村中,只有5 000个自然村建立世俗学校。新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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