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原因。总理伊斯梅特伊诺努声称:“自由主义的理论并不适合我国的国情,有必要实施温和的国家主义经济政策”,“在经济领域采取国家主义政策,我认为首要的是应当视为一种防卫措施。若干世纪以来,由于我们的失误,长期遭到在工业上不平等的侵略。在新时代,我们为了从险恶的形势下得到拯救,使国家得到安全,最要紧的使经济免于崩溃。因此,在经济上采取国家主义是我们在谋求发展的道路上所使用的防卫措施”。[1]1931年5月,在共和人民党大会上,国家主义成为新的经济政策和凯末尔主义的组成部分。然而,凯末尔主义的国家主义并非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私人所有制依然构成土耳其共和国的重要经济基础。
所谓的国家主义,也被称作“现代形式的重商主义”,旨在通过政府干预经济的形式实现资本积累,推动现代民族工业的发展,扩大工业生产的规模,完善工业生产的结构和改变工业生产的布局,进而构成土耳其共和国工业化进程早期阶段的基本形式。国家主义的主要举措包括:制定和执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保护关税、扩大政府投资、构建进口替代的工业化模式、加强外汇管理。作为国家主义经济政策的外在形式,土耳其政府于20世纪30年代聘请苏联顾问,参照苏联的国民经济发展模式,制定第一个五年计划和第二个五年计划,重点发展化学工业、钢铁工业、造纸工业、纺织工业、制糖业、采矿业、电力工业、机器制造业和jiāo通运输业。土耳其的国家主义政策,强调民族经济和工业优先的基本原则,旨在实现私人工业企业与国有工业企业的同步发展,而国有银行构成国家参与经济建设和保证政府投资的重要手段,1932年创办的农业银行(Agricultural Bank)、1933年创办的苏美尔银行(Scomrian Bank)和1935年创办的赫梯银行(Hittite Bank)则是国家主义在金融领域的集中体现。苏美尔银行、赫梯银行和农业银行作为国有银行,不仅收购外国资本控制的铁路、矿山、企业和公共设施,支持国有经济,而且积极参与非国有领域的经济活动。至20世纪30年代末,苏美尔银行控制冶铁业的100%、炼钢业的80%和水泥业的55%,赫梯银行控制煤炭开采的100%和铜矿开采的100%,农业银行按照政府核算的成本,统一收购和销售农产品,进而控制农业领域。
国家主义与民族主义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国民经济的民族化则是20世纪30年代土耳其政府实施国家主义经济战略的重要内容。土耳其共和国建立之初,外国资本在土耳其的经济生活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金融、铁路和矿山开采处于外国资本的控制之下。1927年,英法控股的奥斯曼银行提供了土耳其生产信贷的大约1/2,甚至享有发行纸币的权利。1930年,土耳其政府成立中央银行,负责制定货币政策,调节货币供应,同时收回纸币的发行权,收购外国企业和外国资本经营的铁路和港口,国民经济的民族化程度明显提高。
三、工业的缓慢进步
19世纪苏丹政府实施的所谓发展工业的一系列举措,并未从根本上触及奥斯曼帝国的基本经济结构。直至1910年,农业依然构成安纳托利亚最重要的经济部门,农作物播种面积550万公顷,其中90%的耕地播种谷物,农作物年产值2 000万土镑。奥斯曼帝国灭亡前夕的1913年,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和运输业产值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7%,而农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6%。由于缺乏关税的保护,西方工业品倾销于奥斯曼帝国的市场,传统手工业濒临崩溃。1913年,奥斯曼帝国80%的棉花出口国际市场,而80%的棉纱、90%的棉纺织品和60%的毛纺织品依靠从国外市场进口。安纳托利亚西部的主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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