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看着陈应那张俊秀的脸,赵季卿怎么也没有办法把陈应与他传闻中的形象联系起来。
在传闻中,陈应是一个身高过丈,腰阔十围,胳膊上可以跑马,杀人不眨眼,喜欢斩人头,垒京观立威,还有非常夸张的说陈应是一个杀人魔王,喜欢生食人心,每一顿都喜欢吃下一颗人心,喝一斗鲜血。
然而,这一切一切的传闻,在陈应身上根本就找不到任何的影子。相反,陈应不像是一个将军,更像是一个书生,高高瘦瘦的身材,似乎弱不经风。皮肤白皙细腻,甚至比女人更加妖艳。更为难得的是,陈应的年纪实在是太小了。
在赵季卿看来,陈应挺多有二十岁,甚至不如自己的长子大。可是自己的长子赵定国已经二十五岁了,如今还是一个九品的胄曹参军(就是一个管理铠甲的仓库的小官),然而陈应年方弱冠,就已经是大唐的东宫太子宾客、工部侍郎、冠军大将军、检校陕东行台尚书仆射了。
陈应身上人任何一个官职,都是已堪比人臣中的极限了。看到陈应,再联想到自己的儿子,赵季卿不得不暗叹:“人比人气死人!”
赵季卿赶紧将自己的脑袋中的杂乱思绪抛出脑外,微微一笑道:“上天有好生之德,我家大王也有这份仁心。贵部与我大郑国虽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但那也是误会所致,我家大王也宽宏大量,有意不计前嫌,与贵部言归于好。”
阿史那思摩听到这话,不由得翻了一个白眼,用陈应话说,能把投降乞命说得如此清新脱俗,说就服你。
陈应脸上不喜不怒,没有说话,脸上始终面无表情的样子。
陈应的反应,出乎了赵季卿的预料。在他想来,陈应如此年轻,肯定身上也有年轻人的一贯毛病,争强好胜。只要陈应反驳他的话,他就可以在陈应的言语中找到语句中的漏洞,利用自己擅长辩论的优势,将陈应辩得哑口无言。
可是陈应根本就不吃赵季卿的这一套,这让他有一种一拳打在空气中,有种想要吞血的冲动。
事实上,赵季卿并不知道,陈应是一个完美的实用主义。如果事情没有意义,他根本不屑去做,陈应现在拥有着压倒性的优势,根本就没有必要与王玄琼虚伪与蛇,因为根本就没有那个必要。
陈应相信后世的一句话:“真理永远出现在大炮的射程之内,一旦大炮开口,所有的异响就会嘎然而止。”陈应非常喜欢这句话,如果不是敌强我弱,如果不是万不得已,陈应不愿意冒险,也不愿意用计,他更喜欢那种酣畅淋漓的辗压。
陈应喜欢的战争方式是这样的。钩镰枪骑兵辗压对方的骑兵,陌刀军辗压对方的步兵,至于横刀、射声军等诸兵种,只是用来在战争胜负明了的时候,上去捡人头。
陈应不答话,赵季卿无可奈何。他顿了顿又道:“我家大王虽不明贵部详情,但料来贵部能出奇制胜,杀我大将,败我大军,军谋兵略甚是令人佩服,不过那数千兵马对我们来说也不算什么。军国大事,终究还是要以实力说话,我大郑国东临沧海、西接崤山,南跨荆湘淮水,北囊黄河,马背控弦之士十万,带甲之士有三十余万,若真有什么企图,挥师而进、万蹄踏平就是,也不需要用什么计谋。然而,我家大王不忍看到我们唐郑两国将士妻离子散,处处闻哭声,到处树新坟,所以我们两家应该坐下好好谈谈,化干戈为玉帛。”
赵季卿的这番话软硬兼施,而且对方那句“马背控弦之士十万,带甲之士有三十余万”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了。
阿史那思摩怒冲冲地就要反驳,但被陈应以眼神压着,终究不敢说话。
王世充有什么样的实力,在天下间根本就不是什么秘密。如果是在大业九年之前,没有杨玄感之乱的时候,王世充占据中原十二郡一百零七县,那个时候,这一百零七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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