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畜生东西都恶心,遇到了又怎么样?但他就是要出去看看,这小子我拦不住,没办法。”
丛翔轻轻一笑:“叔你耳朵不灵光,看事看人可挺准。”
王鑫诚笑着怼了他一拳:“你也知道拿你叔的耳朵说事?你叔打人也挺疼的你咋记不住?”
丛翔笑了几声,也不说话乖乖吃东西了,他其实并不是真的想开老王的玩笑,只是他看出了李思蕊的不愉快,想制造点欢快的气氛而已,果然,他回头一看,李思蕊嘴角有了点笑意。当然,这一点老王也看得出来。
老王原本是个退伍老兵,摆弄枪支的能力不是很突出,但是拳脚功夫非常了得,曾经也是部队里小有名气的人物,深受上级赏识,可惜在一次围剿地下毒品研究厂的任务中,带头冲锋的他头部中了枪,虽然因为有防弹头盔的保护而没有危及到生命,但是ēi xgsh一u qiāng子弹的冲击力还是在他的头颅里留下了内伤,他的听力因此大大受损,虽然日常生活没有问题,但绝对会影响到实战,而且那场战役造成的弹震症使他的勇气和意志也打了折扣,不得已,组织只好让他提前3年结束军旅生涯,进行退役退役以后他无事可做,推掉了政府安排的工作,只身一人回到乡下的老家,靠着祖传的手艺,在那里干起了补胎修锁的营生,虽然是提前退役,但他也已年近中旬,父母早已离去,他也没有娶过妻,索性自己一人,也乐的清闲。退役两年以后的某天,他就在自己支起的修车用的小帐篷里,从收音机里得知自己服役的那支军队被任命去往前线救援被丧尸包围的幸存者,结果被丧尸围攻全军覆没的消息一一一没错,那就是之前丛翔没有跟上的那支军队。后来灾情蔓延到他所在的那个小村,他就收拾了东西,独自一人在外流浪,至于遇到李思蕊他们,则是在那之后的几个月后了。
当时这只幸存者小队除了思蕊和小张,还有一个负责开车的年轻人,他平时话不多,但做事实在,一直很受老王喜欢。可惜在几个月之前,他们在野外遇到了尸群,驾车逃跑时,一只三级舔食型感染者在远处用舌头刺穿了越野吉普的玻璃,同时也贯穿了那个年轻人的脑袋,那个可怜的年轻人的脑浆混合着鲜血瞬间迸裂了出来,喷满了整个前挡风玻璃,他当场就断了气,随后尸体砸到了方向盘上,车子方向失控,一头撞上了百货大楼不远处的石墩,李思蕊他们也只好跳下车子,躲进大楼里避难,进入大楼以后,老王回了头,亲眼看见那些感染者一拥而上,分食了那个年轻人的遗体,那个曾经是队伍里最可靠的年轻人,就在那些怪物的撕咬下变成了一块块带血的肉团,被它们抢夺着吞咽了下去,鲜血的腥味在大楼里都能闻到,那恐怖的场景老王至今都还记得。后来,躲进大楼的李思蕊他们成功逃过一劫,但因为失去了交通工具,无法离开这座城市。丛翔曾提议去他们遇到尸潮的车管所李寻找一辆新车,但却遭到了一致反对,其中反对声最大的就是老王,他坚持认为不能再做没把握的冒险了,况且就现在的情况来说,还没有到必须离开的地步,而一向支持丛翔的李思蕊也提出了反对意见,的确,经历过那种事,谁还敢去面对尸潮,孙豪楠自然也不例外的跟风反对了,于是这个计划就搁置了下来。虽然结果是这样,但大家都明白,这座大楼里的资源早晚会耗尽,更何况看样子这里在他们来之前就被洗劫过,而且这附近还时不时会有尸潮经过,绝对不是一个可以久留的地方,所以最近小张一直在楼外hu一 d一ng,试图找到能离开的办法。而这次,他说的听到了喇叭,可能也只是给自己外出找了个理由罢了。当然,这只是老王的想法。
“我看,要不咱们把张哥叫回来吧。最近这几天,我看那些畜生越来越少,可能前两天来的那波大潮已经走了。”丛翔再度提议到。
“这不是个好主意,城里的感染者是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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