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类人形盖洛斯?
忽然,老大听到脚步声,而且距离自己越来越近。
完了,刚才为了逃命,他连枪都丢掉了。而现在,他因为恐惧,腿脚根本不听使唤。
“喂。”
“好汉饶命!好汉饶命啊!我上有八十岁双目失明的老母,下有三岁吃奶的孩子呜呜呜……”
老大正复习以前的那一套呢,突然反应过来:“诶?好汉,你是人啊?”
发烫的枪口顶在老大的脑门上。
“好汉饶命!英雄!您是人,不,您是神,我不是人,我不是人!”老大熟练的举起双手,疯狂的拍马屁。
“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是紫雾区……或者是以前的紫雾区,位于西大陆中北部地区,最近的城市离这里有三十多公里……”
“你们是干什么的。”
“英雄,现在紫雾已经没了,盖洛斯也死的差不多了,我们就是出来发笔小财的,幸亏今天有英雄您在这儿,不然我就死定了,英雄的大恩大德小的我没齿难忘……”
西大陆,紫雾区,消失?
“英雄,您……打哪来?是不是也来捡洋落的?”老大适当地提问。
“我也不知道。”男人实话实说。
“好吧英雄,那您怎么称呼?”
“我应该叫……轩严,应该是这个名字。”
什么叫“应该”啊,这瞎话编的也太不走心了。
秉着“不该问不要问,知道多死得快”的金科玉律,老大没有深究。两人一起走了一段路,老大发现这个人并没有和自己分开的意思。
“英雄,您准备去哪儿?”
“跟你一起,你不是要去城市吗。”
老大一听这话,那是捶胸顿足。虽说这个人救了他,但也是能随时杀了他的人。他还以为这位好汉见义勇为之后会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没想到居然打定主意和他一起走。
“英雄,我不去城市,您跟着我干嘛呀……”
“我不认识路。”
老大被这种理直气壮地回答震惊了。他本想拿出一份地图把这人打发走,可低头一看,自己身上的物件全在逃命的时候扔掉了。
看样子,只能先回去再说。既然这个人救了自己,应该不会随随便便下杀手的。如果可以的话,说不定还能与他合作。
老大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样做很正确。先前派出去找其他洞口的弟兄一直没回来,肯定是因为收到有大型盖洛斯的消息后吓跑了。而且他们一定会跑回家里,说不定现在以为自己死了,正在家里搬东西分赃呢。
想到这里,老大气的牙根痒痒。平时也没少亏待这些兔崽子,没想到一遇到事情个个跑的比兔子还快。
忽然,他的目光不经意间与轩严对上。就这一瞬间,他感觉浑身上下都被看了个遍。
陪个笑脸,隐藏心中的不安。老大装作一副惨兮兮的模样对轩严说:“英雄,虽然不能回城市,但我在附近经营的有个据点,可是现在我们已经回不去了。”
“为什么。”
“英雄有所不知,我之前带着的一部分弟兄见到老大——也就是小人我,有难,居然抛弃我跑了,现在肯定在家里分家产呢,我一个人手无寸铁,万一回去之后他们六亲不认,我岂不是自投罗网?我死了没问题,关键别连累英雄您啊。”
老大的表演感情丰富,时而叹惋,时而悲伤,时而真诚。在山里当土匪真是可惜了,应该去演艺界闯荡一番。
“只要你能送我进城市,我可以摆平他们。”
“谢谢英雄,谢谢英雄!”
老大先是带着轩严来到他们的一处临时营地。这里散乱着打开的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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