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他跟秦天两个人加在一起也不是他的对。
海鹏哦了一声,捡起地上的猎物,乖乖地回到秦天身边。
秦天拿出短剑,熟练的给野兔扒皮,掏出内脏后,直接放在火堆上烤了起来。
海鹏坐下后格外关注这个男人,可他一点也不关系其他,继续陷入到假寐状态。
不一会儿,野兔的肉香就开始散发出来,油脂在火堆上噼里啪啦的跳动着,发出滋滋的声音。
秦天好像一个厨子一样,不时地翻滚着野兔,渐渐的野兔肉的鲜香就把小小的山洞填满了,虽然秦天没有入味的酌料,但仅仅是凭借着火候的掌握,就将野兔烹制的跟亡沦镇最好的餐馆做出来的差不多,兔r一u sè泽焦huáng sè,肥而不腻,让人食欲大开,海鹏也完全沉寂在野兔的肉香,哪还有时间去防范那个血族的男人?
美食就在咫尺,而不心动,估计那不是个人,二十个雕像,虽然血族人喜欢吸血,但他们对于美食的热衷程度也一点不减,闻到了兔肉的阵阵香气,男人终于又一次睁开了眼睛,但是为了保持自己的绅士,男人目不转睛,依然盯着洞口。
外面的人,渐渐的小了,甚至已经停了。
秦天掰下一只兔子腿自己啃起来,他是有些饿了,还要补充原力,自然先吃为敬,海鹏见状也马上跟恶狗扑食一样的撕下一块兔肉,放在嘴里大口大口的咬着。
咕噜。
秦天放佛听见了一声咽口水的声音,他转头一看血族男人,他的喉咙动着,放佛有什么东西要出来,被血族男人强硬的压下去了。
秦天在心里嘿嘿一笑,他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于是掰下一只兔腿,来到血族男人的跟前。
血族男人正在竭力的压制自己的食欲,可惜他的口水还是情不自禁的流出来,这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就算是强者,也是有几种东西是抵挡不住的,一种是女人,一种就是美食。
当一只外焦内酥的兔子腿放在自己的前面,男人还怎么保持自己的高贵和优雅?
“这里还有很多,我们一起吃吧。”秦天把兔子腿递给对方。
“我,我不饿。”血族男人又咽了一口吐沫。
“别骗人了,我大哥烤的兔肉,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兔肉,如果现在在有些美酒,那就更好了。”海鹏在一边说道,不到一会儿就吃了一块,甚至连指上的肉星都没有放过,他这可不是给秦天吹牛,秦天的烹制艺就是在悲风营地学的,说起那时候,仅有这些事情算是美好的吧?
“美酒吗,你们等我。”血族男人放下一句话之后便起身而去。
秦天也不晓得这个家伙是不是真的走了,还是去弄酒去了,总之这么一个灾星,越早打发走越好,若是可以当做朋友的话,自然是最好,不过东陆和西陆之间,好像不存在什么朋友吧,双方是对立的关系,只要是强者见面,多半会斗个你死我活。
秦天和海鹏,继续品尝着兔子肉,等吃的只剩下了半只的时候,洞口又传来了一阵脚步声,血族男子拎着一坛子酒,弯着腰走进来,见了面,把酒坛子扔给秦天,然后拍了拍披风上的雨露。
“酒在这里。”血族男人自发的坐到了火堆边,这次也不用秦天再让,主动撕下一大块兔肉放在嘴咀嚼起来,可能是秦天的艺真的符合他的胃口,他越吃愉快,最后干脆一口气将整块肉都吞了。
秦天和海鹏都被这个血族男人的吃相给吓到了,这哪里是吃,分明就是在吞啊。
秦天打开酒坛子喝了一大口,这酒的味道,让他有些熟悉,他拿起酒坛子一看,立即就辨认出了这酒的来历,酒坛子上面雕刻着雪花的样子,分明就是雪国人的酒,在悲风营地的时候,秦天就喜欢天天喝这种酒,对于它的味道也就熟悉了,难怪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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