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一十三章 帝国核心政策(一)(第2/3页)  轮回之帝国历史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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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至少雷州的部分地方,朝廷就要开始征收税赋。可究竟怎么征,朝廷却始终还没有定议。大臣们也曾多次征询他的意见,但他一直没有给予回答。

    东实际上早已制定了帝国新的赋税政策,他之所以没将它们端出来,是他自己还不断地在内心里评估。

    朝廷是不可能不征收赋税的,不说这是在战时,就是天下没事,这也难以做到。历史上的汉文帝时期,虽然免了天下十二年的田赋,但事实上,朝廷其它的税收,仍然在征。

    东慎重是肯定的,因为数千年以来,帝国的主要税赋是围绕着土地来进行,这个问题涉及到天下所有人,是真正的牵一发而动全身。

    我们只要想想,后世农业税都已经取消了,城镇里竟然仍冒出了土地财政问题,足见土地在国人心目中的地位。

    但既然税赋主要围绕土地来进行,这就必然牵涉到另一个相关的重要问题:土地的所有权。

    而后人还应该注意的是:在我们大一统的帝国历史上,始终存在着“公田”和“私田”之分。

    有些人曾以为,土地的公有化或国有化,是某主义带到中国来的,哪是他们根本不了解历史。反过来,某些国家施行的政策是否借鉴我们先人的做法,真的很难说。

    再换句话说,即使是他们自己想出来的,实际上在这块古老的土地上,也早已有影子。

    我们完全可以断言,哪怕到了已经进入了工业化社会的二十一世纪,这块古老土地上的农业制度,依然有着自己远古的影子,凝聚着我们先人的智慧。在具体的做法上,并无太多的新意。

    中国历代的土地归属,可以简单的描述为:在夏、商和周的前期,所有的土地均为“王田”(又称为公田),也就是天下的土地都归天子所有。

    这在《诗经·小雅》上说的非常清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其代表性的管理制度,就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井田制”。

    应当是从周代开始,这个制度开始被打破。在王田之外,又有了私田。

    后人也许可以猜测的是,夏、商、周的“王田”制,实际上是远古的人类,不仅人口稀少,而且生产力极其落后,能耕种的土地都是当时最容易开垦、最肥沃的土地,它们远算不上特别的多。又由于比较集中,因此,这些土地都被当时的什么“夏王”、“商王”、“周王”所控制。

    (私下以为,这可以用后世不断开垦有新的土地来证明。)

    周朝以后,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人口的增加,青铜工具的普及,以及后来铁器的出现,人类生产的范围扩大,导致以前未开垦的土地也逐步得到开发,因此在“王田”之外,开始出现“私田”。

    (在周分封的诸侯国中,恐怕就早已有这种现象,否则他们难以坐大,也不至于发展到和周天子分庭抗礼的地步。)

    因此,历史上的“井田制”就瓦解了。

    这个过程最典型的代表,是商鞅在秦国实施变法。它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废井田”、“开阡陌”、“民得买卖”。

    商鞅变法的实质,是承认土地私有化。同时又通过军功授田,使这个私有化得到扩大,由此秦统一了中国,从此开启了中国历史上的大一统时代。

    但秦以后的历朝历代,“王田”或“公田”并没有消失,只不过这时候它往往又被称为了“官田”,也就是由朝廷和官府所掌握的土地。

    所以,自秦汉以来,中国的土地始终是“官、私”都有。又由于历代的开垦,在二十世纪中期以前,私田更多。这在宋代没多少区别。

    在私人所有土地的田赋上,汉代所定的“十五而税一”和“三十税一”,对历代产生了重要影响,为历朝所借鉴。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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