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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客户保证金存款

    M1被称作狭义货币,是现实购买力;M2被称作广义货币;M 2与M1之差被称作准货币,是潜在购买力。

    把货币划分为若干不同层次,是为了中央银行在对货币流通的调控中选择重点。在西方国家,一般选择M2作为控制重点。在我国,经历了从M0 到M1作为控制重点。

    10.2存款货币创造机制

    在二级银行制下,现代经济生活中的货币都是由银行体系创造和提供的。因此,要理解货币供给机制,必须首先了解商业银行是如何创造存款货币的。商业银行的信贷活动是货币供给机制运作的基础。

    10.2.1商业银行创造存款货币的前提条件

    商业银行是通过吸收存款来发放贷款的,在它的存贷过程中会产生一个存款货币创造的过程。但这种创造是有条件的,并受若干因素的制约。一般而言,只有具备了部分准备金制度和非现金结算这两个基本条件,银行才创造派生存款。

    1.部分准备金制度

    部分准备金制度是相对于全额准备金制度而言的。在全额准备金制度下,银行必须为增加的存款保持100%的现金准备,每增加一元存款就相应增加一元现金。比如某人存入1000元,银行存款负债增加1000元,同时其资产方的现金准备必须等量增加,银行不能把这笔资金贷放出去,也就没有多倍的存款创造。但在部分准备金制度下,银行吸收到的存款,并不需要为此保留等额的现金,而只是按存款的一定比例保留准备金,包括库存现金和在中央银行存款,其余部分可以发放贷款或投资,并由此形成多倍的存款创造。

    2.转帐结算

    转帐结算是相对于现金结算而言的。转帐结算是在银行活期存款基础上,通过签发支票使活期存款转移,完成货币的收付。这种结算方式下的货币运动,并不表现为现金形式,而只是将活期存款从一个存款帐户转到另一个存款帐户上,而用于支付的现金仍停留在银行,只是银行的债权人发生了变化。这一过程对商业银行来讲具有实质xìng的意义和影响:存款转移意味着现金不流出银行,资金来源不减少,是银行以增记客户存款方式发放贷款的基础。如果转帐结算的双方不在同一银行开户,那么,转出方银行的存款减少,必是转入方银行存款的等额增加。

    一般而言,商业银行存款货币创造必须同时具备部分准备金制度和转帐结算这两个条件。如果仅具备部分准备金制度,而实行现金结算,这时存款不会有多倍创造。因为部分准备金制度只为吸收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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