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了中国一些成立较早的租赁公司面临着资产质量严重恶化、支付困难、正常的业务经营难以为继的状况。所以,从9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租赁业进入重组整顿时期。到2002年底,由中央银行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有12家,外经贸部监管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有40多家,国家经贸委贸易市场局监管的从事设备租赁的内资租赁公司有几千家。按照现行的有关法规,目前可以合法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只有12家金融类和40多家中外合资类公司。
有关资料显示,在美、英、德等发达国家,租赁业在融资市场中所占的比例均高达15%~30%;而在中国2000年约1.06万亿元的总投资额中,以租赁方式完成的金额却仅有160亿元,所占比例仅为1.5%,市场空间之大显而易见。中国租赁行业的发展还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从租赁在整个经济中的渗透率看,融资租赁行业仍游离于主体经济之外,这就需要租赁从业者进行更为广泛的创新。为了生存和发展,在现有条件下,金融租赁行业在回归主业、开拓创新上已经取得不小的成果,但是和现代租赁的标准还相差甚远,如多数企业仍在从事简单融资租赁业务,因此未来业务创新和市场开拓的空间都很大。
另外,租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也需进一步改善。除信用环境的改善外,还面临着制度建设的问题,如法律、税收、监管和会计准则等。进入新世纪后,国内有关租赁的管理法规先后出台:2000年6月,人民银行颁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01年8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7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外资金融机构若干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2003年年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又联合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基本解决了不同xìng质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利差纳税的平等待遇问题。此外,《合同法》中关于融资租赁的内容也得到了相应的完善。随着行业内部创新和外部环境的改善,中国的租赁业将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7.5投资基金
7.5.1投资基金基本理论
如果作为一种基金组织或机构来理解,投资基金是按照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基本原则和股份公司的某些原则,运用现代信托关系的机制,以基金方式将各个投资者彼此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jiāo由投资专家运作和管理,主要投资于证券等金融产品或其它产业部门,以实现预定的投资目的的投资组织制度。在美国,它被称为共同基金、互惠基金或投资公司,在英国、日本等国称为投资信托基金,在我国则称为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也可作为基金证券来理解,是指由投资基金组织发行的受益凭证或股票。它和一般的股票、债券都是金融投资工具,但又有些不同于一般股票、债券的特点。首先,一般的股票反映的是产权关系,债券反映的是债权关系,而投资基金反映的是信托关系。其次,股票和债券的集资主要是投向实业,而投资基金筹集的资金主要是投向其它有价证券及不动产。再次,股票的收益取决于发行公司的经营效益,因此是不确定的,投资于股票有较大风险。债券的收益一般事先确定,投资风险较小。而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有价证券,而且这种投资选择可以灵活多样,从而使投资基金券的收益和风险可能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这就增大了投资者的选择空间。
1868年11月,在英国组建的“海外和殖民地政府信托”,是世界公认的设立最早的投资基金机构,二十世纪20年代后,投资基金传入美国,1950年美国的基金资产还只有25亿美元,1990年已增至10669亿美元,1998年4月共同基金资产已突破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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