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碗猛灌了大半碗酒,结果把自己给呛着了,不停地咳。
“要多吃,不开心的事情不要多想,开心的事情尽量想,这样,心情就放开了,人开朗了,整个人都是味道。”
我再次笑了。
“吃完烤鱼我带你到附近转一转。”
他说的附近,其实我也来过,也是那一年,2008,独自一个人在这附近转悠,里边藏了一所学校,之所以说藏,是因为去那所学校要经过一条很窄的小道,那条小道仅容两三人并行,两边有屋也有围墙,再往里边走一些,都是高大的树,一个人走着,还觉得颤颤巍巍的,心生胆怯。
有人陪着,却又不觉得了。
“这是这所大学的后门,它的前门南大门,我可以带你过去看。”
一个三十岁的男人,言语行动依旧像个孩子。
我的眼睛盯向操场,有好几个人在球场上打球,飞奔,跳跃,挥洒的都是青春的汗水。“妙妙,你喜欢打球。”
突然,他又像是示意到什么似的,压低声音说道:“是不是你喜欢的人,他喜欢打球?”
我回过头看着他。
“这也没什么的,你不用不好意思。”
“反正你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我喜欢大家闺秀,瓜子脸,丹凤眼,长发。”
他说的是他的初恋,他高中时暗恋的一个女生,可是,在那个女生面前他一直很自卑,长得不高大也不帅气的他,家庭情况也很一般,而那个女孩子是校花级别一样的人物。有一次,他鼓起勇气送给女孩一颗枣,在那之前他从没见过冬枣,将那枣子视为稀罕物作为礼物送给了那个女孩,女孩连看也没多看一眼,扔进了垃圾桶里。
当时,他很伤心。
可能从那件事里他受了打击,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向任何女孩子表白过。
再后来考上211重点大学的他也收到过不少女孩子送的告白书,他从未放在心上,他曾半开玩笑的对我说过,有朝一日他出人头地了,一定买很多枣子扔在当年那个女孩的脸上,然后告诉她,他发达了,可是他不要她。
那玩笑更像是自嘲。
后来他又补充说道:“她嫁给了一个澳门的富豪,现在过着阔太太的生活,也许,她早就忘了我。”可他没忘记,他的抽屉里有一张那个女孩的照片。
当他看着那女孩的照片时,他的目光是温柔的。
他依旧爱着那个女孩,从此他爱上的都是那一类型的女孩。
夜,凉了。
我闭上眼,听着风声。
“妙妙,回去吧。”
我跟在他后面,回到小区,阿秀已经回来了,环着手坐在沙发上,看见我们回来站起来便问他:“你们去哪里了,吃饭没?”
阿辉点头。
“我还没吃饭呢,给我做饭去。”
“点外卖吧,懒得做了。”
“你在电话里说得我听不太明白,再给我说一遍,什么黑户,什么白户,到底什么意思啊?”阿秀揉着眼睛。
“没有没有,你听错了。”
“哪有听错,明明是你说的。”
“我没说过。”阿辉极力否认。
阿秀拾起拖鞋要砸他,他下意识的躲了一下,我算是看明白了,阿辉那老鼠胆是被他姐给吓出来的吧,一丁点风吹草动他就浑身筛糠似的抖。
“你去自己去做,我不会煮。”他死活也不肯为他姐去做饭。
做姐姐的可以对弟弟无微不至,可弟弟却做不到同等态度对待姐姐,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起了自己的弟弟刘阳,他跟阿辉何其相似。
我一转身进了厨房,我知道阿秀的喜好,假如没变,那我给她煎的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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