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 国家与人(第5/7页)  易中天中华史:国家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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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诺斯被自己的儿子克洛诺斯打成残疾失去王位;克洛诺斯则又被自己的儿子宙斯推翻打入地狱。宙斯自己也被子女们觊觎,靠普罗米修斯帮忙才得以幸免。这些故事都被希腊人口口相传津津乐道,真可谓“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

    更可恶的,是这些制度的设计充斥着私心。

    私心和私利是联系在一起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私利,也有每个人的私心。这在西方人看来极为神圣。为了保证自己的私利不被侵犯,私心得到满足,希腊人的办法是决策机关人数众多,任期短暂,轮换快速,任何人想以权谋私都不容易。美国人的办法则是各利益集团选出自己的代表,然后到议会去讨价还价,你方唱罢我登场。

    这,难道还不是“小人”?

    然而这些小人,包括被弹劾的总统,被嘲笑的政客,被送上法庭的犯罪嫌疑人,都只会认为自己的敌人不对,不会认为国家的制度不对。哪怕孔夫子苦口婆心劝其仿效东周,他们也会温和而坚定地说:对不起,No!

    此中奥秘,不可不察。

    公民与臣民

    孔子眼中的“小人”,在西方叫做“公民”。

    公民是古代希腊人发明的词,叫波里德斯(Polites),意思是“城邦的人”。这就像周代的“国人”,是指“国都里的人”。[13]

    不过在古希腊,并非所有在城邦里生活的都叫公民。奴隶就不是,外邦人也不是。而且就算同为公民,权利也不一样。权利最完整的,仅限于公民中的成年男子,叫“全权公民”。他们才是城邦真正的主人,以及城邦政权的授权人。

    全权公民加上妇女儿童,就叫“自由公民”。外来移民和被解放的奴隶,则叫“被保护民”。被保护民和自由公民中的妇女儿童,都没有参政、议政、执政的权利。

    显然,这是一种少数人才能享受的民主。

    限制人数是必然的。因为但凡公民,就有权利和义务。

    这是公民最重要的特征。而且有权利,比尽义务更重要。有权利,就什么都有;没权利,什么都谈不上。何况一旦享有权利,就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非常自由。

    这种资格和待遇,城邦岂肯轻易授人?

    成为希腊公民的首要条件是人身自由,后来的罗马也一样。实际上,公民的公,不是公有,而是公共。希腊公民和罗马公民的财产,全都归个人所有,是完全彻底的私有制。而且唯其私有,才能公共。因为自己有私产,就不必从属和依附于任何团体、组织、机构和个人,当然自由。

    公民,就是“自由的人”。

    臣民则大不一样。

    什么是臣?奴隶,包括战俘和罪人。

    奴隶的主要来源是战俘。战俘最早被杀,后来则“男人为臣,女人为妾”。他们脖子上拴着绳子,被主人像牲口一样牵来牵去。个别有技艺的待遇略高,比如跳舞的“舞臣”。也有极个别的成为牢头狱霸小头目,帮奴隶主管理奴隶,比如管农业奴隶的“臣”(读如级),管畜牧奴隶的“牧臣”。[14]

    这些奴隶中的小头目,很有可能是战败族群的族长或酋长。他们就是最早的“臣僚”。君臣的臣,就从这里演变过来。说白了,其实是贵族和官员在君主面前以奴隶自居,就像清代的满族王公见了皇帝自称“奴才”。

    同样,民也不是好词,至少不是尊称。

    实际上,古书中的民,往往被解释为冥、暝、盲、氓。这大约因为最早的民都是战俘和奴隶,有的还要被刺瞎眼睛。比如黎民,就是战败的九黎族;畜民,就是被商人统治的老奴隶;顽民,则是被周人打败又冥顽不化的殷商贵族。既然战败,自然是“民”。人,才是胜利者和统治者。

    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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