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章 女娲登坛(第2/6页)  易中天中华史:祖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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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在闪耀和升腾:哭是没有用的,怕是不必要的,重要的是想方设法活下来,并把种族延续下去。

    置于死地而后生。丧钟敲响之时,号角与战鼓齐鸣。原始人下定决心,要跟死神打一场拉锯战。

    女娲诞生了。

    灵魂是个流浪汉

    女娲诞生于一个不解之谜——死亡。

    实际上,自从心智初开的人类意识到自己终有一死,这个问题就一直在困惑着他们。人既然活着,为什么要死,又为什么会死?人死以后,到哪去了?他是在到处流浪,还是已重新定居?不辞而别的他,还会回来吗?

    这其实是在问:什么是死亡?

    对死亡最直截了当的理解,当然就是“我没了”。问题在于,明明白白存在的“我”怎么会没了,又怎么能没了?“我没了”这件事,我知道吗?如果我知道,那么我还在;如果不知道,又怎么证明没了的是我,不是别人?

    这可是无论如何都想不通的事。

    结论也只有一个:我还在,只不过换了地方。

    换地方是可以的,也是可能的。因为在原始人看来,所有的存在,花、草、鱼、鸟、蛇、牛,当然还包括人,都有灵魂,叫“万物有灵”。至于肉体,则不过是灵魂寄居的地方。既然是寄居,就有可能搬家,因为帐篷总会被拆掉。肉体拆迁就是死,灵魂搬家就是转世。或者说,死亡就是灵魂从一个地方迁徙到另一个地方,就像游牧民族的转场。

    灵魂是个流浪汉,命运叫他奔向远方,奔向远方。

    万物皆有灵,灵魂可转世,这就是最原始的人生哲学。当然,怎么转,是转到冬窝子还是夏牧场,是立地成佛还是做牛做马,要到很久以后才能由宗教来回答,原始人并不知道。他们只知道,如果灵魂不过换了地方,那我就没死。

    很好!这足以对付死亡,战胜对死亡的恐惧。因为它意味着一种信念:人其实是永生的。肉体可能会消失,但灵魂不死;个体可能会倒下,但族群不亡。族群的、集体的、同类的生命,将不断延续下去。反正一个灵魂离开了故土,就会马上找到新居。因此,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开始。

    这就要做两件事,一是安顿,二是礼赞。

    被安顿的是逝者。

    安顿逝者是天经地义的。这不仅基于对他们的留恋和尊重,也基于灵魂不死的观念。因此,旧石器时代的尼安德特人(早期智人)和山顶洞人(晚期智人)都有墓葬,也都有随葬的工具、食物甚至首饰。那意思也很清楚:灵魂既然上路,就得带点干粮;逝者也其实没死,随时都可能活过来。

    这就不但要有随葬品,甚至还要做成木乃伊,或者由巫师招魂。反正,葬礼是必需的。古埃及贵族的坟墓里,甚至会有上好的葡萄酒,以便他们开怀痛饮,或举办酒会。

    被礼赞的则是女人。

    赞美女人也是天经地义的,因为女人是生命之源,是灵魂新居的建设者和创造者,而且最不怕死,至少不怕流血。她们每个月都要流血,也没死。哪怕生产的时候要出血,也不过是让新的生命接受了一次特别的洗礼。

    显然,生与死,秘密都在女人身上。

    没错,只有女人,才掌握了人世间的“一号机密”。

    这就必须礼赞,必须崇拜,必须用雕塑、绘画、搭建祭坛等方式,把女人和女性生殖器特别地制作出来。最著名的例子,有云南剑川的“阿央白”,红山文化遗址的祭坛,以及大批的“维纳斯”和少量的“白夫人”。

    母亲神多死神少,并不奇怪;前者丑后者美,则也许是反其道而行之。土家族,不就是婚礼时泣不成声,谓之“哭嫁”;葬礼时手舞足蹈,谓之“跳丧”吗?但可以肯定,无论美丑生死,都取决于女人,也只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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