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一十七章番外:让我做你一生的迷(3)(第2/3页)  前女友嫁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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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我只爱你。我只求你,不要丢下我,我需要和你在一起。”

    她卑微的祈求着,一个曾是爱情王国里的女王,如今却这样卑微的祈求着,钱权名利,到底有什么样的魔力,能让人连尊严都不要?

    我自认能让她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虽然刚毕业的时候,我们曾经那么拮据贫穷过,但现在,我有自己的公司,有自己的人脉,有一些手段,有一定能力,所以,我养得起她,也养得起她背后的一大家子。可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她已经习惯了所谓上流社会的生活,让她放手那些东西,和我过普通人们的日子,她做不到。

    “我不甘心。”她说,她是一个对金钱欲望很强的人,爱情再美好,也终究比不得花花绿绿的票子实在。

    只是,她不甘心,却要拉我做陪葬,我又岂会甘心?这许多年来,哪怕我的爱再深,也在这样的屈辱和背叛中耗得差不多了,剩下的,不过是对我们一些过往岁月的留恋、对她自残的同情。甚至,她曾经让我无比迷恋的身子,现在也让我觉得厌倦。我们有多久没做爱了?我都记不清了。第一次和她做爱时那种刻骨铭心的欢娱,我也记不清了。

    时间向来是个残忍的家伙,此时,却表现一种难得的仁慈,不管是极致的快乐还是刻骨的悲伤,它都把它带走了。就像白天赶跑了黑暗,就像风吹散了云,就像水冲走了沙,那爱情旅途里的喜怒哀乐,都被时间带走了!从此,我就是一个空心人,红尘俗世里,无关我的悲喜。

    可这个叫胡蝶的女子,以她那沉沉的哀伤和印象画一样色彩分明的面容,唤醒了我,我那点死去了的心思,似乎又活络过来。但是,活络过来又有什么用呢?她出差了,我不知她的归期,也寻不到借口打个电话问问,虽然我手机里存了她的号码,但是,一别近两月的我们,要如何进行那开场白?

    月老也有执拗的时候,尽管当事人不热心,他却不达目的不罢休,再次安排了我们相遇。我喜欢他的这种执拗。

    是在我常去的一家私房菜馆,胡蝶在一个男人的陪同下,施施然的走了进来,曳地的裙摆微微颤动,就像此时我心湖上的涟漪。

    我承认我有些微的嫉妒,如同喝了一口淡淡的柠檬水,那点点的酸味刺激着我,让我对身边的女伴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厌倦。

    我正想着要不要找个理由,过去打个招呼,身边的女人却说:“呦,我同学来了。”

    “哦?”

    “在那边,你看,还带了个漂亮女友,我得过去打个招呼。”她指给我看,原来竟是胡蝶身边的男人。

    “好巧,不如叫他们一起过来用餐吧。”我轻松的笑了,不用费力去想接近她的借口了。

    他们坐了过来,两人应该不是很熟,有一种刻意的热情。我目不斜视,绅士的为女伴夹菜,倒酒,鞍前马后周全体贴。胡蝶或许不爽了,她开始向身边的男人撒娇,以示他们是多么的亲密,只是,这样的表演,在我看来实在过于拙劣,我阅人无数,他们是恋人还是朋友,一眼就能看个对穿。这样的一种眼光,岂是他为她挑根鱼刺就能迷惑得了的。

    那一餐饭,我心情很好,吃得很多。

    那一个晚上,我没和女伴去开房。

    当我来到胡蝶楼下的时候,我以为我能很轻易叩开她的门。她饭桌上的撒娇,难道不是说明她在乎吗?既然在乎,又何必拒绝我的到来?然而,这个女人,出乎我想象得别扭,她说她可以不要爱情,但是需要婚姻。虽然,我给得起婚姻,我也不在乎把这个婚姻给她还是给别的女人,但是,当她这么直白的把这玩意当作一场交易的时候,我还是很不舒服。她可能比我更不在乎我们之间是否存在那么一点点男女之爱。这个发现让我有点颓丧,也激起了我的好胜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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