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她站在路边树木的阴影里,想起他们第一次结婚前的一番谈话。那时她还没有毕业,不急着结婚,他却等不及,游说她的父母亲戚,又在她耳边说:“你看,我都三十了,再不结婚就会被人笑话啊,你说毕业后结婚,我可都听你的,现在你还有什么话说?”
她说:“可是我想先做出一点事情,结婚太早了吧。”
他马上回答:“亲爱的,你结婚后也可以做事情,我不会阻拦你,只会支持你。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在家里有绝对的话语权和自由。”
她还是为难,犹犹豫豫地说:“我都不知道怎么做妻子啊,我怕我做不好,也做不来。”
他说:“这也不是理由,你不会做妻子没关系,我会做好丈夫,这就够了。”
当时他自信满满地说出这句话,也认为自己能做到。可离婚之后才发现,他的丈夫一职远远比他做董事长失败得多。
回家路上,他们又去了一趟超市,中午时超市人不多,之璐看到他拎着大包小包的蔬菜肉类回来,诧异,“干吗买这么多?”
叶仲锷推着购物车往收银台走,“今天我做饭,庆祝你出院和我们第二次结婚,如何?”
之璐歪着头看他,“扑哧”一声笑了,“你又想学当年啊。”
虽然叶仲锷看起来是那种风度翩翩,一辈子都不会下厨房,只等着有人送菜上桌的人,可实际上他厨艺堪称精湛,做出来的菜绝对的色香味俱全,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之璐有大概一年的时间没见到他下厨,此时看来,他切菜炒菜炖汤的技术娴熟如初,从容自若,仿佛正站在他那间数十个平方米的办公室,又或者是在什么会议上,纵横捭阖、挥斥方酋。
第一次见识到叶仲锷的厨艺,是研二下学期开学后的那个周末,他在厨房忙进忙出,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他的厨艺,看得那时还不大会做饭的之璐目瞪口呆。
吃饭时之璐深为叹服,崇拜到五体投地,百思不得其解。
与此同时,叶仲锷也看着她,觉得她可爱极了,解释说,只要在国外待过一年以上的留学生,厨艺都比得上五星级酒店的大厨。因为原材料太少,只有自己创造发明新式吃法。在美国的时候,他英明神武地只用几样材料就做了十来道菜,招待七八个同学吃饭。
那天叶仲锷第一次跟她表白,他感觉自己的准备工作也做得很足,可那三个字一出口,她居然吓得筷子都掉了,整个人呈现出一种高难度的呆若木鸡状态。他微笑,继续说:“你没听错,钟之璐,我正在跟你说,我爱你。”
想到以前,叶仲锷放下筷子,身子前倾,认真地问她:“你那个时候,傻傻地问我为什么爱你,现在还要不要再问一次?”
之璐摇头一笑,说了句“不问了”,然后继续专心吃菜。他蒸的芙蓉蛋相当可口,她实在不想说话。
这顿晚饭吃完,她要去洗碗,他不让,自己去收拾了厨房;回到客厅的时候,发现她蜷在沙发上看电视,身上搭着块薄薄的毯子,表情安静,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搂她入怀,抓住她的手,把一枚银色的戒指套上她右手的无名指,偏偏一脸的不动声色,“你有没有发现客厅的变化?”
之璐目光在墙上的大幅结婚照停了一下,“当然有发现,我视力不错。”
叶仲锷凝视她,缓缓说:“下雨的那天晚上我就奇怪,结婚照,我送给你的礼物,项链戒指都不在原来的地方。果然被你锁在楼上的房间里了。你都有多久没开过那扇房门了?照片上,棋盘上都是灰。”
之璐一怔,又笑起来,“是啊。我锁起来了。”
叶仲锷本想说什么,可话到嘴边却变了另外一句:“好在都过去了。为什么都是我问你,你都没有想问我的事情?”
之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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