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还要在这里挖五个半月的石头。”
“其实半年时间没那么难熬。”秦三的目光离开酒壶,“有人告诉过我,只要习惯了干活也没那么累,不就挖石头嘛。”
“你又没干活,要是每天都这么干活,我可不觉得有人能从这里活着出去。而且,我听你说过这句话——六天以前,你还动不了的时候就说‘半年时间没那么难熬’了。”
被王二盯着,秦三只是耸了耸肩;正在此时,钟声却在屋外响了起来。
“这么快?”
早于往常响起的钟声急急,两人同时一惊,互相从对方眼里看出某种不妙:在这矿下,最可怕的就是“异于往常”。
王二立刻走出屋子——随即被两只大手抓住。
工地上,这片区域的十几名工人已经在看守的指令下站作一排;被推过去的王二站在最外,手臂还在因为刚才的推搡而隐隐作痛。
“这半个月,各位干得还算不错——不错,就有赏!所以听好了,今天有件好事情要告诉你们!”
还是那名大汉,还是那震耳欲聋的嗓音:
“现在一个个排好队,在三号洞洞口那里站好;工头开恩,让你们洗一次热水澡!”
“知道了。”
人群的应答听不出一点欢呼的味道,走倒是走得很快——在这矿上任何事情都必须快,不快,自有鞭子和拳脚催人。
其它都是虚的,唯独惩罚和劳累是实打实的。
王二对此心知肚明,却刻意放慢脚步、冒着掉队的风险站在队伍最后观察着走向洞内淋浴间的人;他看着他们赤条条地走进、赤条条地走出,结成几绺的头发向上飘着热气。
真的只是洗澡?那便洗罢——
“把衣服脱了,都过来!”
又是集合,而且比之前那次要急;刚走出来的冯恩还没来得及穿衣服就又一次被人抓住、甩进队伍,然后就听见“喀嚓”一声:
脑后一轻,背后一痒,王二低头看见**的头发掉在地上。
洗澡,还带理发……这群家伙是真的良心发现了?
怎么可能。
看见从远处走近的矿场,王二就知道接下来不会发生什么好事:那家伙的表情一如既往的阴鸷,正如他的名字,“殷志”。
殷志手里拿着一张刚被摊开、尚带弧度的纸卷。只见他走到队伍左端,开始扳起一个个微低的头颅、像查看牲畜牙口般仔细观察着工人的样貌。而后,不时查看着纸卷表面画着的人像。
那是一名少年,十六七岁,相貌普通、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但这名少年已被大明全境通缉,原因是“抗旨不尊”、大明律里最重的一条罪名。
少年的姓名,冯恩,也被浓墨重彩地写在了纸上。
这张墨迹未干的纸便是紧急印发的通缉令,就算不标奖赏多寡,它也有足够分量让这矿场的负责人来协助缉拿——就算没人觉得逃到这里会是个好的选择。
即便如此,殷志也仍在认真对照着工人的面容与通缉令上的图样;毕竟对于犯下这般重罪的犯人来说逃到何处都不会意外,作为这片矿区的主管的他可不想担当失察的责任。
而且他也很喜欢这种审问,从他拨弄脑壳时的表情就能看出他特别享受这种将别人掌控于股掌之间的感觉——他平时总是空手站在矿场一旁,欣赏工人们被工头催逼或鞭打的模样。
现在的他同样在欣赏着工人们眼里的恐惧。毕竟不论通缉令上画的是谁,在这个矿场,只要他一句话,任何一个工人都可以被视作共犯。
殷志就这样看过这一张张尚带水迹的脸,看过他们慌张的眼神和畏缩的姿态;快感在他冷峻的面容下不断膨胀,不仅是因为这种权力带来的快感,更因为直到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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