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时,各人的案几上运筷如飞,目光都一直瞄准了颤巍巍的红烧肉。
为何呀?
只因这块肉最肥,颜色.诱人,看着一定最好吃!
软糯的红烧肉一入口,满嘴里只剩下浓香,肥瘦相间的猪肉吃着肥嫩至极,一丝丝甜味把肉香味完全勾出来了。再嚼两下,一整块正方形的肉粒就化作了一汪甜美醇香的肉汁,顺着喉咙滑落到腹中。
几口就吃完了,还没过足瘾呢。
蒙氏兄弟被这种异样的美味惊艳到了,两兄弟对视了一眼,下一秒又立刻移开了目光。
脑子里还能想啥,大口吃肉才是人间真理!
一小盅红烧肉只有五粒方肉,一个成年男子的胃口几下就吃完了。蒙毅为了延续美食的生命力,还想把红烧肉的酱汁蘸着馒头吃光光。刚开始他还犹豫了好久,怕自己的举动不像贵族,太不讲究了。
可抬头一看,大王比他更会吃呢!
大王把好吃的红烧肉夹在了馒头中间,满满地浇上一勺汤,再狠狠地咬下去。
萧靖:“唔,好次!”
这现场吃播,一吞一咽,看得蒙毅后悔极了。早知道他也学着大王这样吃啊,把肉味都浸透在馒头里,肯定特别香。
不过,他没有后悔太久,因为他迷上了新欢——
酸菜炖五花肉,那滋味比起红烧肉也不遑多让啊。
若论行商,齐人确实有这样的底气。
在他们看来,西边的秦国简直是沙漠一样,没啥文化底蕴,跟个土包子差不多。
乡下人能有什么好东西?
齐王听说城里来了一群秦人,顿时失了兴趣。这位五十多岁的君王摇了摇头,那个穷酸地方出来的,他才不稀罕呢。
但是他的舅舅后胜劝道:“人家既然都来了,那就见一见,说不定有惊喜呢。”
“那就见一见。”相国都这样说,齐王也顺着接话。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
齐王不知道的是,舅舅后胜接受了秦国送来大量的黄金、玉器等宝物,相国的家里简直就是秦国在齐的根据地一样。后胜的好多门客也接受了秦国的贿赂,也反过来替秦国充当间谍。
一人说话不算数,可人人都说秦国是个友国,那齐王会怎么想?
当然是相信他啊!
后胜劝说齐王放弃与六国的联合,促使齐国在长平之战冷眼旁观,拒绝赵国的借粮。隔壁赵国的快速灭亡,算起来也有齐国的一份功劳。
和秦人打起交道来,后胜早已熟门熟路了。他比国君更早一步见到秦国的商人,这回秦人没有带来他最爱的宝物钱财,而是送上来数个匣子,每个匣子里一打开,是放着两个红陶小坛子。
贪财的后胜皱了皱眉头,“你们带这些土特产过来,这么客气啊?”
听起来,是责怪的意思了。
他可看不上西北的什么酸菜腌瓜啥的,他喜欢的是钱!钱!
有钱能使鬼推磨,若是没有钱,他还为什么要给秦人好脸色看?
他,后胜,也是很有原则的人。
“咸阳近年来发明了一种松软如云的吃食,叫做馒头。”领队的周老五弓着背,讨好地笑着,“小人带了做馒头的引子过来,坛子里是配着馒头吃的酱,叫做老干妈,是长公子扶苏经营的,也是他最爱吃的酱。”
“馒头?”
后胜点点头,有点兴趣了。
齐国的探子也曾经想从咸阳偷那个所谓的“仙草”,让面团膨胀。可时人哪儿懂得老面保存酵母的道理?一路上风餐露宿的,等回国后都是大半年后了,那块老面面团不是馊了就是风干了,至于上面的酵母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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