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一章 乞丐也是有等级的(第1/2页)  汉末书吏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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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听那苏剑低头,红着脸,诺诺地说道:

    “回文君:小的回到乞儿们住的破屋,在外边草堆里,藏好铜钱;便去寻乞丐头目赖六,让其另派其他乞儿,来此处乞讨。”

    苏剑笑笑,笑容中,漏出些许难得的温暖,“这些年,赖六对小的还行,这正兴里,虽不是一帮乞丐,天天在自家门口吹吹打打、鬼哭狼嚎;就门前那颗枣树上……

    不是,是门前那棵休管啥树上,吊死过人……能把你膈应死!

    这日子,是没法过了。

    到了这一步,什么“打发钱”、“安葬费”、“亲属抚慰金”、“老母安置费”……

    鬼才知道哪来的亲属老母,反正,给钱!

    ……

    坐乞,是有地盘划分的,也得给乞丐头目交“份子”钱。

    份子钱,可以每天抽成、也可以“包月”,贴心服务、量身定制,多种按揭方式供你选择。

    ……没有包年的,谁知道自己能活几天?

    几个月?

    也许一场雨、一场雪,就没了。

    后世在各红绿灯路口乞讨的,都是“坐乞”,分了片区的,乱窜要挨揍。

    这是真实的,就像“商贾”。

    远途贩运、挑担行走的货郎、流动贩卖的,叫“商”;

    坐家开铺子的,叫“贾”(音同古)。千万别把贾宝玉喊“古宝玉”,多音字。

    ……

    文呈听了,也不见怪。

    等那伍良拿着物件儿回来,便安顿伍艮几句,带着苏剑、伍良出城,奔自家地里而去。

    文呈家的地,离县城并不远。出了南门,过了越溪河上的石拱桥,便是很大的一片沃土。

    由于是越溪河拐弯冲积出来的良田,加上沟渠齐备、旱涝无忧,是汉安县地界上,一等一的良田沃土。

    两户徒附人家比邻而居。

    一户姓周,两兄弟加一位嫂嫂、一儿一女,五口人;还有……两头猪、三只鸡。

    另外一户姓郑,家中有母亲,小两口年龄不大;只有一个白白净净四岁的小子、五只三个月大的鸭子。

    ——能宰了,加酸萝卜,鲜!

    想啥呢?酸萝卜老鸭汤……难不成,你还想吃人嗦?

    ……

    文呈让伍良,将两户人家唤到一个小小的场坝里,说了自己打算卖地的事儿。

    至于下一个主家,需不需要这两家耕种,谁也说不来……也许人家儿子多,几十亩地而已,人家自己都种了。

    那周氏两兄弟、郑家小两口一听,脸色当即就变得苍白。

    郑家老母,其实并不老;那眼泪,唰唰唰就默默地流下来了;周氏嫂子,忍不住抽噎起来……

    唉,家无余财万事哀,一点点抗风险的能力,都没有。

    文家比较厚道,收取了租子以后,从不过来叨扰周郑两家。

    待到山上橘子熟了,两家去城里卖橘子,顺便给文家送一点。

    加上一些菜蔬、野菌之类的,人家文家,都会回馈一些旧衣物、几个煎饼啥的,从来不会白拿。

    更不用说,别家的徒附,三天两头还得给主家白干活,时不时被主家叫去做这做那;

    甚至连自家的婆娘儿女,都保不住自己的身子,陪伺主家的事情,司空见惯。

    诸君还别不相信:衙门官吏去下乡,里正叫村里婆姨女子,前去伺候、晚上陪睡,这些婆姨女子,哪来的?

    ——不是隶奴、就是徒附家的。

    事后,给徒附家二斤冷肉、或者几斤米粮,都算有良心的;一文不给,你也得忍着!

    有本事你走啊。

    信不信你出不了十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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