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6月26日,纽约市西南方129公里远的地方有个叫费城的地方,一个毫不起眼的男孩儿从这里走进了人们的视野:身着一身灰色的西装,故意把墨镜架在头道,“如果他没在费城长大,就根本不会取得现在的成绩,他是真正的‘费城之子’。”
刚刚回到家乡的科比似乎有些水土不服,就连说话都带着浓浓的意大利腔调,同学们都将他视为在意大利长大的纨绔子弟,而他那骄傲且强硬的比赛态度、远超他出身地预期的品性都会被愤愤不平的人们所鄙视——认为科比是鹤立鸡群的天外来客。
科比不在乎这些评价,喜欢将墨镜架在头‘那是我儿子’。”卢卡斯听说后哑然失笑。
那场比赛的结果已经不重要了,但卢卡斯却被科比的才华、无畏、傲气深深折服。他在比赛中可以从控球后卫到中锋无缝切换,面对切斯特高中高强度的全场压迫从容无比。
这场比赛之后,卢卡斯便邀请科比来到76人队与职业球员一起训练。
他坚信,这位高中生会是费城继“上古神兽”张伯伦之后的新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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