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章 先赚一个亿!(第1/3页)  聊斋诡语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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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修年一口气写完了五个小故事方才停下来,加上昨天写的那五个,现在他手上算是有十篇小说,再加上一些插图绘画,勉强能编成一个短篇小说集。

    他还没有去书店看过,不知道这个世界的行情如何,所以他并没有急着把剩下的故事写出来。

    而是暂时停下来,准备出门了解一下情况再说。

    万一这个世界的人不喜欢看书,那他这个想法也只能付诸东流了。

    想要在短时间内筹集到一百两银子,还得另寻他法,做两手准备。

    但李修年只是一个文科生,不懂化学知识,既不会造肥皂和玻璃,也不会做化妆品和衣服,除了写小说之外,他再无其他长处。

    现在也只能将希望放在写书上面。

    但愿老子的运气不会这么背……

    而且小说多好看啊,也没有某音某手农药吃鸡一起抢占市场,古人娱乐方式还这么单一,应该会有很多人喜欢才对。

    想到这里,李修年这才重新看到了一点希望,随后接着提笔,把昨晚的经历在纸上写了下来。

    刚刚在衙门里,他问过李修平,昨晚他们确实是奔着花魁娘子去的。

    而花魁娘子的真实身份,乃是一只七品的狐妖,镇妖司多次抓捕不得,这一次才会如此小心谨慎,让李修平假扮成嫖客在酒中下药,防止她再次逃跑。

    李修年虽然没有参与到抓捕行动当中,但他的那首诗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也算是做了好人好事,也不知道能不能再次获得那股神秘的力量。

    “高县张三者,吾友也。

    一日,同子侄于勾栏听曲,遇同县快手高平。

    二人一见如故,相谈甚欢。

    席间,花魁红娘登场,歌舞一曲,颠倒众生,独张生二人不为所动。

    平喟然长叹曰:‘此为狐妖所扮,奈何不通诗词,愿弟助我除之。’

    张生惊曰:‘虽不才,愿尽力一试。’

    遂吟诗一首,惊艳众人。

    生乃入屋,狐妖携三两徒孙惑之,坐怀不乱。

    如是片刻,命狐妖抚琴,掩袖投毒。

    狐妖饮酒,显露原形,平率快手入屋,恶除之。

    生归,致信以告。吾感其勇,遂作此文。

    同邑乡勇见之,皆拍手称绝,不敢再言色令智昏之语。”

    在这个故事里,李修年下意识地将主角意淫成自己,塑造了一个既有胆识,又有才华,关键是美色当前还能坐怀不乱的完美书生。

    从写作的角度来看,这种写法是更符合古代读者的心理趋向的,毕竟古代识字的基本都是读书人。

    当然,这篇小说写完的时候,他心里还是有一些忐忑,毕竟他改了其中的很多细节,故事的大致情节走向虽然没有变化,但与现实版本还有很大差别。

    不过,令他感到惊喜的是,纸上的字体竟然真的出现了变化。

    一道刺眼的强光随后亮起,冲入他的天灵盖中。

    光芒随后敛去,李修年突然发现,他的眼睛一片清明,竟然连空气中漂浮着的尘埃都看得见。

    他好奇地举目四望,眼前的一切开始无限放大。

    片刻之后,他方才后知后觉,自己的目光竟然能够穿透房门,看到院外的景象。

    李修年内心无比震撼,紧接着移开目光,尝试着能不能穿透更远的地方。

    随即也不知是看到了什么,只见他瞳孔忽然猛地一缩,连忙一脸罪恶和羞涩地收回了目光……

    经过多次试验,李修年初步掌握了透视的能力。

    每次施展,他最多只能看到方圆二十米内的景象。

    至于时间,三秒之内不会有不适之感,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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