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零七章 遗憾的现状(求票求订阅!!!)(第1/2页)  柯南之我真不是内鬼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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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喂,那边发生什么事了?”
    “听说是有命案!”
    乌泱泱的人群,挤在警戒线外,巴头探脑的向栅栏内张望。
    他们大多都是附近的居民,听到警笛声,出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只要他们不跨过警戒线
    目暮十三就没资格赶他们离开。
    而且
    他现在也顾不上这些小事,面前的尸体,就是最糟心的。
    杀人分尸
    性质太恶劣了!
    简直令人发指!
    目暮十三做刑警这么多年,都没遇上几起分尸案,要不是榊诚忽然联络他
    逍遥法外的高濑文人,会不会继续作案?
    真是丧心病狂
    鉴识课的人手正在对现场进行初步检查,至于尸体嘛
    就不是他们擅长的了。
    “报告!”
    半个小时后,登米刑警带着现场报告回来了:
    “目暮警部,我们在高濑文人家中并未搜出其他可疑物品!”
    “死者的指纹也未找到!”
    没有指纹,意味着死者确实没来过高濑文人的家中,这一点到与他说的前提相符合,不过
    也可能是被他擦掉了。
    尸体被剁成两半,鉴识课也没办法观察死因啊!
    能够进行指纹检测,已经是冒着很大的心理压力了。
    毫不夸张的说
    这是他们见过最惨烈的现场。
    “尸体不能检测吗?”
    目暮十三问道:
    “我们要知道具体的死因!”
    “这”
    登米刑警十分为难:
    “目暮警部,您知道我们鉴识课不负责验尸”
    “不如把高濑文人暂定嫌疑人,向法院申请司法解剖许可状,然后移交法医如何?”
    他提出了一个中肯的建议。
    在曰本,为了提高鉴定的公信力,警察c检察官c法官和鉴定人在鉴定的启动c实施和鉴定结论的采信过程中,必须职权分离。
    也就是说,如果警方抓住了嫌疑人,需要将其移交给公诉检察官。
    公诉检察官具有侦查的权利,更可以在没有警察的情况下自行启动侦查,现实中也往往这么做。
    要注意的是,曰本警察和检察官都有权独立开展侦查活动。
    警察对刑事侦查负有最初和首要的义务,而检察官可以‘侦查任何刑事案件’。
    也就是说
    警察一旦对某个案件开展侦查,就必须把该案连同案卷及证据提交给检察官。
    但是!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证据确凿或认罪的情况下,警方是可以进行逮捕的。
    同时,因为警视厅上属警察厅,而警察厅因为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公安’,其权利凌驾于检察厅之上。
    通俗来讲
    检察厅需要看警察厅脸色。
    而警视厅隶属警察厅c地方警察本部(譬如大阪)享有独立自主权,这也就造成了一种现象:
    检察厅的存在感被稀释了。
    原本三厅建立之初,曰本政府是希望三厅互相制约,又为了防止他们一家独大,分别给予不同权柄,呈阶梯式,彰显法制的威严。
    结果
    咳咳,接下来的事,大家都懂。
    曰本司法制度紊乱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这也是为什么,目暮十三等人会同意私家侦探们,插手案件的一大原因。
    只要当场抓住犯人,案子就不需要移交检察厅(功劳也跟他们没关系)。
    有谁希望自己接手的案子,被别人指指点点呢?
    所以
    目暮十三,把毛利小五郎也请了过来。
    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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