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袭,剧作家的法宝,历史学者一笔带过的内容。 档案和史料往往重点记录突袭的成果,对于准备过程却轻描淡写。 仿佛将帅只要威风凛凛地下令“突袭”,剩下的一切就都会水到渠成。 然而突袭的重点实际上不在于战斗打响以后,而在于出击之前。 高风险的作战行动需要细致周密的谋划和侦察:工事如何?地形如何?哨卫有多少?从哪个方向进攻能出其不意? 突袭赫德诸部的营地更是难上加难。 因为赫德人知道自家营盘防御薄弱,所以往往布置大量骑哨和流动哨,哨卫之间的联系也十分紧密。 以步兵进攻,除非是命运女神垂青,否则等不到抵近就会暴露行踪。 唯一的办法是动用大批骑兵,以速制速、以骑击骑,抢在赫德人有效组织之前击溃他们。 很可惜,罗纳德没这条件。 他手上仅有几十匹缴获的马匹,大半不堪用。而且为了躲避特尔敦人骑哨,他将出击阵地布置在渡口两公里之外。 两公里,太远了,冲锋就是徒耗体力。 所以罗纳德选择了另一种“突袭”方式——走过去。 当然也不仅仅是“走”这样简单,准确地说是“从河滩走过去”。 目睹上千帕拉图人鱼贯走出森林,沿着河岸缓缓逼近,青翎羽[朵歹]下意识下想要逃跑。 倒不是朵歹胆小怯懦,而是对于游牧为生的赫德人而言,逃跑几乎是一种本能。 一种常年在猛兽环伺的环境生存培养出的本能。 就像马一样。马看似很胆小,哪怕是地洞窜出一只兔子也会被吓得落荒而逃。 可如果它花时间分辨来的是什么,那下次就不是窜出一只兔子,而是被熊剖开肚子。 不管怎么样,逃跑准没错。 敌强我弱,逃跑是应该的;敌弱我强,先逃跑看清情况,然后可以再掉头杀回去嘛。 朵歹弄不清楚两腿人的意图,更担忧森林里还有伏兵。 渡口的特尔敦部众差不多有三个百骑队的规模,但是“三百部众”不等于“三支百骑队”。 这些部众分属于十几个不同的家族和头领,心不合、力不齐。 如果硬碰硬,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反过来说,如果暂时逃跑,那事情就简单多了。 帕拉图人只有两条腿,不仅追不上他们,也带不走任何女子财货。 一旦拉开空间,以马代步的特尔敦人轻易就能掌握主动权。 到那时,三百特尔敦轻骑对付一群被妇孺拖累的帕拉图人,还不是轻而易举? “捏格儿(作战计划)”很美,但是走起来很麻烦。 很完美,但是做起来很麻烦, 一来,朵歹驱使不动别家子弟——诸科塔已经在争抢羊皮筏子,一个一个都想先把自家掠获送过河。 二来,朵歹也舍不下他掳到的东西。 此地帕拉图人的手段,朵歹已经领教过了——从来是带不走就统统烧掉,狠辣又无情,甚至还不如特尔敦人爱惜财货。 若是朵歹前脚强迫诸科塔扔下家当,后脚两腿人一把火将东西都给烧了,那事情可就麻烦喽。 “手推车、吝啬商人与狼”的剧目在大角河畔的渡口再次上演。 究竟是要屁股上的肉?还是要车里的货?两难抉择摆在青翎羽朵歹面前。 曾经有一位伟大的军事家写下这样一条军事原则:“如果进攻想要取得胜利,就要攻击敌人防守薄弱的位置。” 某些时候,这条格言也可以反过来使用。 例如罗纳德带领民兵攻打的渡口,特尔敦人的防守力量不算很强,可是防守的意志却丝毫不薄弱。 亲卫很快给朵歹带回消息——附近的森林已经找遍,没发现有伏兵。 也就是说……眼前这群帕拉图人是孤军?朵歹忽然觉得胜算很大。 另一边,罗纳德同样对胜利坚信不疑。 两军主将都怀着必胜的信心,那战斗的爆发就不可避免。 犹如牧羊人将混在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