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反映之后,第二天就派驻了我们三名警力投入到红星社区,将社区警务室重新运转起来,可毕竟我们只有三个人,而群租房现象是大面积、大范围的一个现象,处理起来有难度,而且这掌握情况、研究方案也需要一个过程。
那王大妈马上又在群聊里回复:什么掌握情况?还需要你们掌握情况?我就说一点,沿树木岭街的31栋的二楼205、206两户户,那每天都是人来人往,估计一户里面住了有四十多人!两套房子里住了八十几人!现在你们掌握情况了吧!还管不管!?
两套房子里住了近100名租客?!
管,这怎么能不管?余安生马上在群聊里回复收到,并表示将把查处整治情况反馈到微信群,这才让平息了群里的质疑余争议。
虽然答应了下来,但余安生仍是毫无头绪,群租房整治是个相当麻烦的事,属于“谁都可以管,谁都可以不管”的事。
之前的红星社区居民不是没有试过联系住建部门,得到的答复是:住建部门没执法权,进不了人家住户的门。
根据《望州市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规定:不得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用于出租的房屋单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且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租赁住房改造不得破坏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不得私自改变配电设施……
虽然上述规定明确了“群租房”治理工作的对象,但是没有对执法主体,取证的法律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如此一来便导致住建部门根本没有可以着手的工作规范。
“连门都进不去,怎么查”
面对这样的回答,居民们又只好找派出所,可派出所权责有限,只能根据《望州市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对人员进行登记劝导。
毕竟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违反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其中处罚单位写明的是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而非公安部门。
以前老党也出过多多少少这样的警,报警的缘由有噪音、纠纷等等情形,其实都是群租房引起的,可到了现场也只能登记一下外来人口信息,回复指挥中心:派出所已经按照《望州市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对租住人员进行了信息登记,并告知其文明居住,禁止扰民。
翻译过来就是:我们也没办法,只能劝两句,不听也管不了。
现在余安生也面临这一样的情形,放下手机,他叫上陈忠,两人到了今天那王大妈举报的31栋的二楼查看情况,这两户楼下就是沿街商铺,本来这二楼也是规划成门面,可因为设计不合理,最后批下来时还是改成了住宅,但层高还是保留了,所以这两户的户型都是近300平方的大复式。
可能因为是群租房,人来人往很频繁,这两户的大门就变成一个小院的院门一样,全天基本不关,余安生和陈忠轻松走进去,才发现自己是入了大杂院!
开始余安生还不相信怎么可能一户住了四五十号人,这下走进这间大户型里才明白为什么,这套房原本是六室三厅三卫的设计,却被隔板隔成了上下近二十个的独立房间,每间房屋还单独安装了防盗门及卫生间。其中有几户还塞进了上下高低床,难怪一户就可以住四五十号人!
余安生是越看越心惊,这里都是乱接的水电,也没有合理的登记和手续,全是混杂群租的流动人口,加上电梯、管道老化的速度加快,垃圾成堆,这原本两百多平的复式豪宅硬生生的整成了贫民窟!
下整改!马上下!
余安生转身对陈忠说道,一边抓过一名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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