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还有你养我么?”
“呵呵······”听到这话,余小乐也笑了。
“行!你只要需要我,我就永远养着你。”
“小乐,我今天要出趟门,可能要过几天才能回来。”小骨头没接余小乐的话,反而将话题转向了别处。
余小乐一下子就听明白了,关心的问道:“用不用我跟你一起去?”
“不用了,我自己能解决。”
“哦。”余小乐点了点头,不知道该说什么。
“要不!我们去买衣服吧?都没给你买什么好衣裳,而且你的衣服好像都有点小了。”余小乐突然想到。
“不用了吧?”
“怎么不用!这次你得听我的!一会咱就去通城,买衣服去。”余小乐直接给小骨头做了决定。
······
当然,不可能每一次买衣服都会遇见讨厌的人,而且这一次余小乐也没有再去那家专卖。
整个通城也不可能只有那么一家店卖高档服装,两人在商场转了一上午,不只是小骨头买了几套合身的衣裳,余小乐也被小骨头鼓动的买了两套西装,一套户外装。
找了家理发店,二人将很久没有收拾过的头发都整理了一遍,小骨头因为收拾完以后就要出门了,挑选了一套自己喜欢的套装穿在了身上,而余小乐也换上了西装,这又是小骨头强烈要求的。
等两人双双从理发店出来以后,看对方的眼光都是闪闪发光的。
差距太大了,先说小骨头,这段时间余小乐本来就越看小骨头越漂亮,但是这次打扮起来以后,余小乐都有一种被小骨头迷花了眼睛的感觉。
而余小乐本来也是个帅小伙,只不过这半年以来,越来越壮实,不那么显斯文罢了,但是却多了一份英武。余小乐有一点和小骨头一样,皮肤上没有任何瑕疵,除了肤色偏黄以外,几乎就挑不出任何毛病。
所以余小乐显的不出众,完全是从头到尾自己造的。
因为半年多没有整理头发了,显得乱糟糟的,加上一直穿着干活用的迷彩服,整个人的气质更像刚进城的农民工,即使小帅,但怎么都不会引人注目的。
可是整理过头发,换上西装以后,余小乐那明朗的线条一下子就显现出来,更不用说那接近两米的衣服架子了。
就连理发店的洗头小妹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在变魔术,第一次洗发的时候还没有什么感觉的一个普通人,怎么只是简单的剪了个短发,第二次洗头以后,就变成了一个男神。
······
吃过午饭以后,余小乐就依依不舍的和小骨头分开了。
虽然小骨头的离开,让余小乐浑身都不自在,可是该办的事还得办。
昨天晚上入睡之前,余小乐想了很多,想的当然是如何才能让水池不结冰。
首先想到的就是就是给水池的水加热。余小乐的父亲从前喜欢在家养一些热带鱼,而热带鱼需要的水温是很高的,普通的水温根本不能让热带鱼存活,所以就得在鱼缸中放上加热棒。
这样就可以让鱼缸中的水温一直保持在合适的温度。
可是这个想法很快就让他自己打破了,因为水池实在是太大了,那得多少加热棒才能保证这么大的水面不结冰呀。
余小乐那五个水池,每一个水池的保守容积都在十五吨水以上,一共就得用接近八十吨水,要是用加热棒的话,没有百八十根的话应该是没有什么效果的。
可是,那样的话不管好用不好用,首先一个就是太危险了。
直到余小乐入睡以前,突然灵光一现,想到一样东西应该可以呀,那就是电锅炉,就是那种公司给员工用来供应开水的开水炉。
如果改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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