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章:私人斗兽场(第2/3页)  灵界此间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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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也听懂了刚刚的意思:“我倒觉得,可不可以把人杀死不是关键,关键还是……奖励比较多吧……不然,谁会冒着被杀的风险来这里打比赛呀~还有人看着……”

    小蓝说的是观众,因为无差别格斗大赛的规则,内容会非常的暴力和血腥,在魔法学已经如此高度发达的芙兰城,多多少少受过道德教育的人是不喜欢这种鲜血横飞,血肉模糊的比赛的。

    当然,也有小部分的贵族非常喜欢。

    比如,维多利亚公爵。

    也不是喜不喜欢……当初建立这个无规则格斗大赛的时候,动不动就要颠覆公国的罪犯和市井小无赖太多了,他们整天游手好闲,也不知道去干什么事情,吃苦耐劳的事情也不愿意干,空学了一些雕虫小技的魔法就到处危害社会,惹的人不安宁,要抓也难抓,要整治又极少能够根治。

    芙兰城的竞技场应运而生,在早期,都是进行的无差别格斗大赛的赛制,一大部分的人在里面的与他人竞技,获得胜利的奖金,大富大贵者多如牛毛,从小学习魔法的人也不会担心真的是毫无用处,从而浪迹天涯。

    新的赛制和规则出来后,芙兰皇家竞技场就更加的规范,脱离了市井小流氓的程度,在大多数的安全赛制里,胜利的奖金也很丰厚,很多人愿意尝试,并且以此作为发家致富的手段。

    而无差别格斗大赛算是一种时代的糟粕,并不安全,并且经常正当的死人,演变下来,多是刚出狱的罪犯,或者是本身就穷凶极恶的人,来无差别格斗大赛这种可以放开手脚的正规场所释放自己的恶念。

    说的明白一点,无差别格斗,啥都不需要顾虑,踏入比赛的场地,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杀个天昏地暗,血肉横飞,喜欢看的观众看的不亦乐乎,不喜欢看的观众从不会来。

    这种正规的,可以放任那些天生的罪犯或者是与社会早已经脱节的罪犯的供养场所,几乎是默认默许存在的,也没有多少人真的去说,这样不行,这样太残忍了。

    一场以人为目标的斗兽场,也就无可厚非的存在。

    当然,也有很多是贪图奖励的……

    无差别格斗大赛因为允许死人,签下契约,所以胜利后获得的赏金非常之高,在芙兰生活,想要花天酒地的生活,没有庞大的资金支持,几乎是不可能的,就像是赌徒一样的心理作祟,许多人都奔着赢上那么一场,就可以在芙兰潇洒的生活上很长一段时间。

    而最最最重要的是,如果打出了名号,或者是在这里,拥有了庞大的队伍,将自己的名字刻在了所谓的英雄柱上,所有公国人都想要一睹芳容的便会亲自颁发代表着荣誉证书和奖牌。甚至是亲自颁发毕业证所有的优胜者奖励。

    那个满满当当的三个金币宝箱,足以让一个人在整个芙兰城成为一个新的贵族阶级,享受超越一般公民的待遇。

    如果你是一个师出无名的小子,身无分文,却未却拥有着过人的天赋,自学成才,那么芙兰城的皇家竞技场绝对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无差别格斗大赛的,也绝对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这样来看的话,血肉横飞的无差别格斗大赛和芙兰皇家竞技场,也不是那么不堪入目。

    况且,作为观众,对于紧张刺激的搏杀和绝对可怕的血腥暴力几乎没有任何抵抗力,在观众的欢呼声里,就算是你从来不关注这个世界的另外一面,也一定会因为一个无名小卒一战成名而感到无比的兴奋。

    历史上也确有这样的无名小卒连战连败,打败了当时芙兰皇家竞技场的一众夺冠热门,将高达三十万金币的奖金与维多利亚公爵玫瑰夫人亲自授予的贵族勋章收入囊中,而后便销声匿迹。

    只是据说,那个人是一个中年丧妻,丧母的可怜人,在看到自己的母亲被鼠妖啃食干净后,便一夜之间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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