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胡杨,极其罕见的植物系异化体,生长于大明帝国安西州塔克大沙漠,一处有地下河通过的小湖周边,于夜间觅食,具有制造幻境、麻痹神经、吸食生物血液的能力,具体坐标为……”
林渊不耐烦的转过头去,使劲夹了夹胯下骆驼,想要离那位拿着冒险日志写写画画,嘴里还不停自言自语的李洛澜大小姐远一些。
自从昨天那场大火之后,他就成了队伍里最特殊的存在,死里逃生的猎兵们对他的态度再次发生转变,从一开始的蔑视,到之后的友善,现在已变成又敬又畏,连走路都不敢靠近他。尤其是阿尔达班,看着他带着满身烟尘,从那地狱般的火场中走出来时,几乎要把他当成神灵膜拜。
骆驼是李洛澜进沙漠前买的,大部分已葬身火海,现在只剩下不多的几头,还要驮着剩余的物资,能够用来骑乘的,只剩下两头了,林渊几乎是被众人求着骑了一头,另一头,理所当然是金主李大小姐的。
她写完最后一句记录,合上日志,饶有兴趣的追上林渊。
“昨天,你到底看到了什么?”
“一个敌人。”
“敌人?”
“是啊,一个被我囚禁了很久,却总是杀不死的敌人。”
李洛澜看着他,看了半天,才莞尔一笑:“现在呢,杀死了吗?”
“不用杀了。”林渊抬起头,望向头老子年轻时比他手艺强,要不是因为贪吃误事,自断一指,并发誓以后再也不碰厨具,哪有这小子蹦跶的份。
老家伙一边吃的口沫横流,一边嘟嘟囔囔,完了还不忘伸出少了一根食指的左手,在众人面前晃晃悠悠。
林渊哑然失笑,问他大叔贵姓。
老家伙得意洋洋的答道:“我姓洪,排行七……”
多日相处下来,众人混得熟了,对林渊便也不再像初时那样畏惧。阿尔达班总是找机会往他身边凑,鞍前马后的伺候不停。这厮还多次表示,自己忠勇坚毅,聪明伶俐,是个很好的侍从人才,希望林大少可怜他父母双亡孤苦无依,一起打包带走。
每当这种时候,用不着林渊踹他,哲别就会过来将他拎走。
哲别不是安西州人,而是从相邻的兀州大草原来西北混饭吃的,此人瘦瘦高高,少言寡语,却是一位难得的好狙击手。在来时的路上,他曾经用团里唯一一把重型狙击枪,狙杀了一只异化体秃鹰,据林渊目测,那东西离自己至少两公里远。
林渊私下里不止一次问过萧远山,认不认识一位名叫“金庸”的老先生,得到的自然是否认……以及众人疑惑不解的目光。
李洛澜大小姐则一如既往的不合群。在猎兵们看来,这个女人简直不可理喻,在目前这种运力匮乏,物资短缺的艰苦情况下,她居然宁可丢下食物和水,也得带着那个华丽却累赘的私人帐篷。若不是这妞是雇主,真想把她自己丢沙漠里。
幸好她那两个护卫,却是意外可靠的同伴,不但将自己的主人保护的很好,还主动承担了部分战斗任务。
比如从魔鬼绿洲出发的第三天,队伍遇到一群饥饿的变异沙鼠,在两名装备强悍的护卫参战下,猎兵团无伤取得了完胜。
林渊自然不会点出,其实那一仗他也是出了力的,暗中释放的泥沼术将柔软的沙子变成了黏性极强的沙沼,沙鼠群丧失了在地下神出鬼没的天赋优势,才这么轻易的被消灭了。
这种感觉很爽,他甚至期盼着能多来几场,成为灵能者这么久了,他还没有真正战斗过呢。
林渊原本就是个精神力极其强悍的怪物,在得到灵根以及被大蛇重塑肉体之后,他的修行资质已可称世间顶级。
别的灵能者刚觉醒时都是f级,需要数年艰苦磨练,才有望晋升正式灵能者。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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