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5章 第四十三章(第2/4页)  (HP)The Blood Crown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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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够美了,相较之下,她琥珀色是眼珠子当是最平庸乏味,那一天她要是趁他还在昏睡将他眼珠子取下来他也无法奈她如何吧,嘿,等等艾丽莎,别动这些危险的念头,再说眼睛离开了身体也就离开了美,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比和那些全职太太们讨论瓜果蔬菜的价格更加没有意义。

    等一下,她去过北欧对吧。

    艾丽莎意识到什么,模糊的记忆在她脑中如同破损的画面闪过。

    是了,她曾经北上,北上之前她在哪,上学吗,好像是的,她在德国上学,那是一所什么样的学校?

    记忆又一次遇见断层。

    “显然,你不适合戴帽子。”她取下帽子时嘀咕了一句,将帽子安置在自己脑袋上,“我一点也不喜欢戴帽子,不过它真配我。维迪,你喜欢戴帽子吗?”

    她对她的记忆并没有非常在意,早晚能够想起来,她这么认为的,是以那些故事主人翁遇见失忆时的惊慌失措从未出现在她身上,同时她也不计较失忆会带来什么后果。

    后果。

    对大部分人而言,计较后果是一件麻烦而费神却不得不去做的事情。对一小部分人来说,这是深入骨髓的习惯,无所谓麻烦与费神。

    但对于艾丽莎,她不计后果,她想出周密的计划,但若是计划出现了偏差,她也会兴奋无比,她不计后果地挥霍生命,支出信任,编造谎言,放任危险靠近。

    毕竟,生命本身是无意义的。

    Voldemort没有错过她眼中一瞬间的疑惑与茫然,他看着那双眸子回到最开始的纯净,没有说破,只是轻笑了一声,站直身子,“不喜欢。”

    “真幸运。”艾丽莎点评,“不能拥有不喜欢的事物是多么美妙的幸运啊。”

    艾丽莎的评价总是奇特,他在霍格沃茨时,艾丽莎就曾以”留有遗憾成就美”来评价他们的成绩,艾丽莎的魔咒操作成绩总是A,非常稳定,他的魔咒操作成绩是O,也非常稳定。

    再呆三天,他想,最多三天,然后他就离开这个偏僻的地方,他不可能在这里浪费他宝贵的时间。

    至于艾丽莎,他会把她带走。

    Ж

    菲洛嘉·马尔福正面临着她人生中最为重大的婚姻危机。虽然她日后先后又结了三次婚,但她不得不承认,除去婚姻忠诚不谈,她的第一场婚姻算得上是不错,马尔福是她为数不多拥有共同语言的丈夫。

    可惜,她学生时代的同窗好友埃里克不止一次评价过,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绝对是他一生所见渣男之首,若是马尔福日后得性病死掉,埃里克绝对毫不意外。

    此时她坐在她儿时长大的那张书桌前,她的母亲宝莲·格林在楼下看她喜爱的小说,她目光掠过书桌上开盖的墨水瓶,又一次想到了她年少读书的日子。毕业不久后,她搬出家独自一人租住在另一条街的单人公寓里,后来结婚她住进马尔福庄园,这样算起来她已经很久没有这般久地坐在这张书桌面前了。

    菲洛嘉沉浸在对时间流逝之快的感慨中,直到一阵翅膀的扑棱声打乱了她的思绪。

    她回过神来,眼中闪过一丝诧异。

    猫头鹰送信对巫师而言再寻常不过,她意外的是这只猫头鹰竟然直接穿过了她的玻璃窗停在了她面前。

    她取下信件,猫头鹰似乎一刻也不愿多待一样飞走,她只好将注意力集中在信封上,没有署名,拆开信封,开头是“我亲爱的菲洛嘉……”,她跳过几张纸,到了最后一张,看见署名,愣了一下。

    “ELLESANG ULATOR VENTHTINU(艾丽莎·乌拉托·温斯蒂尼)”

    她从拉文克劳毕业后虽然与艾丽莎的联系少了许多,但还保持着交往,有时间会叫上夕日好友来顿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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