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房间在三楼朝北,虽然常年见不到阳光,窗边却有一棵枣子树,风景不错。
当她推开房间,床上那只体型不大,肚子却圆滚滚的白色金吉拉正盘腿坐着,朝她挥了挥爪子,“嗨,小主人,你回来啦?”
另一只还抓着啃到一半的鸡爪,旁边放着一袋已经快见底的乐事。
江歆瑶,“……”
虽然已经一个多月,但每次听到一只猫开口说话,她还是觉得很惊悚。它是和自己一起出现在这里的,但它也说不清他们为什么会在这里,它只知道这是个平行世界。
它似乎是失忆了,但它说它有办法让她回原世界,也有不少功能,只是需要好好补充能量。
看着那越来越滚圆的身体,江歆瑶打从心底里觉得那就是它吃货的借口,就这体型,给你双翅膀你也飞不起来吧?
她嫌弃地想着,一边打开白色笔记本,点开“百兆大脑”的官网。
她记得小说在一开始就埋下了暗线,“百兆大脑”作为王子羡开启他科技王国的开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他就是在这里找到时光机的灵感。
所以前几天她就挂出小说中的那个创意,等他找上自己,这样,她就能加入他的科技公司研究时光机了。
这个创意比它该出现的时间早了一年,所以她也不确定这个时期的王子羡会不会心动,但她没有时间可以浪费。
而几乎同时,王子羡面前的液晶显示屏上,“百兆大脑”几个烫金大字格外明显。
他穿着鸡心领家居服坐在靠椅里,手指习惯性地在桌上敲着。
这个创意照理来说应该还要一年才会出现,为什么现在提前了?难道自己的出现已经让这个世界发生了变化?
他知道小说中未来会研究时光机,虽然他还没写到结局,但他离那一步非常近,所以或许这就是他回去的关键,只是……
既然创意提前了,人还会是那个人吗?
他非常不希望是那个让人头疼的基佬肥宅。小说里,这人又肥又喜欢男主,是他和朋友打赌输了被逼加上的,虽然只隐晦带了一笔,但想到一个男人对自己虎视眈眈,他就浑身恶寒。
得想个办法撅断他这种想法才行。
就在他愣神之际,有人敲门。王子羡关掉显示屏,“进来。”
佣人恭敬地鞠躬,“少爷,先生要你下去。”
王子羡略略思考了一下,点头,“嗯。”按照剧情,二房出国深造的儿子今天回来,他们自然是要来给他摆下马威的。
~~
江歆瑶在书桌前坐了很久,都不见有人留言或者私信。
这个创意在当时确实惊世骇俗,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的脑洞,确实厉害。
她听说这作者只是个业余写手,其本身是非常成功的商业人士,生意做得很大,写小说只是兴趣,这也造就了他任性妄为的性子,你说说,有哪部小说会把人女主写死或者魔化的?!
想到这,她就想海扁他一顿。
当人连生命都有威胁时,脾气什么,就真的都是浮云了。
她又等了好一会儿,见没反应,气馁,起身去洗漱。
~~
晚上很快过去,第二天,江歆瑶上完选修课去图书馆查资料。
虽然她不知道王子羡为什么还没找上自己,但如果他对自己提出的创意没兴趣,昨天又当面拒绝她,那她只能再想其他办法进他公司,所以一些基础的知识储备是必须的。
安大的图书馆是幢复古的鼓楼建筑,最顶上一个大钟准点报时。
江歆瑶在电脑上大致定位到她要找的书,往里走去。上午的图书馆人寥寥无几,错落在各个角落,还有几个学生在书架旁垫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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