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了半个多月的阴天,想赶在春天来之前晒个被子都没辙。却没想到我这么好命,才来的第一天就赶上了澄清的蓝天。
要不说成都不愧是个好地方呢,就隔了不过几百里地,但比起我们那山坳坳里,这边已经有了入春的感觉,听天气预报上说今天最高气温有小二十度呢。
不错,我喜欢。
虽然黄历上讲今天忌移徙、也忌入宅,不过我还是火急火燎的来了!抛下我曾拥有的一切,奔赴一个陌生的城市,为了...一个还不算相熟的好看男人。
我不知道十年后的我还有没有这样的勇气、甚至说不准五年后的我还会不会这样坚定的追随爱情,但起码、今天、我想要这样做,所以,我来成都了。
遇见秦铮的时候,我的脑子里突然响起那首歌——我们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
今天虽说很暖和,但毕竟才二月,我穿一件薄毛衣,至少还要套一件牛仔外套才不觉得冷,他倒好,上身就穿了一件特警队统一的黑色短袖。
秦铮推开咖啡店大门的时候,发梢在阳光下闪着莹亮的光,身上有很明显的洗发水味道,八成是训练完才冲过澡,大冬天的头发也不吹就出门,呵,一看就是没被人心疼过的单身狗。
他看到我的时候,很明显的挑了下眉,把钱包随手塞给了身后和他穿着一样的黑T恤黑工装裤的小哥哥买单,就过来和我说话。
唉,秦铮啊,真不愧是连青梅竹马的娃娃亲对象都能让人撬走的24K单身狗,居然完全没发现我说的那句——“刚刚在这边的单位报道结束,碰巧过来坐坐”——是在骗他。
他根本不知道,我说的“刚刚”,大约等于五个小时前;“碰巧”底下则是藏着更大的“阴谋”,我听李复道说在这里偶遇了他,才特意在这家店守株待兔。因为一直坐在门口,我的脑子已经熟练得可以同步和门口那只招财猫一起说出“您好,欢迎光临”了,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在客人开门进来的瞬间,我脑子的反应还要略微快过它。
不知为何,听到他笑着说“那真的好巧”的时候,突然就有了一种看着动物界顶级猎食者,毫无察觉的、走进了我设下的圈套的成就感。
不过这成就感的代价也实在惨烈,秦铮请我喝了我今天的第7杯咖啡之后,我便知道,今晚注定是个失眠又多尿的夜晚了。
才坐下说话,他第一句便是和我道歉。
我问他,你那天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他也不找借口,只是依旧诚恳的低下头道歉、请我原谅。
这男人啊,过分好了。有担当、遇事不找借口、有血性又有信仰、长得也浓眉大眼棱角分明,除了不喜欢我,不对、是目前不喜欢我,以及前女友长得过分漂亮以外,真是没缺点。
后来磨着他问了好久才知道,原来那天他的队友出事了。
高高兴兴趁着过年去女朋友家提亲,结果被一伙逃窜的毒.贩找到,女朋友没了,他也被打得去了半条命,不算废了,但回特种大队是绝对没戏了。
当初和秦铮说好,要等秦铮伤愈归队,继续给他做副队长的人,转眼就接了FLAG。
秦铮说,有的人天生适合好好过安稳日子,就像我和那位的女朋友,有的人则是天生的兵器,就像他和覃海洋。每个人该干适合自己的事情,硬是搅和起来都不得好。
我倒觉得不对,这话说得太灭绝人欲了,就是让总.书.记去评判也是没道理的。
我的确年纪不大、经历也少,但你秦铮可以因为我小而不喜欢我,却不能因为我小就不让我喜欢你啊!
再说了,我一点也不小!要不是今天穿的甜美淑女风,让你看看什么叫“本姑娘是个发育完全的成年人”!
不过,秦铮的大男子主义有时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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